越通社河内——5月3日,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书记在越共中央驻地召开会议,讨论越共十三届十一中全会的决议,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关于组织机构和各级行政单位调整工作的结论实施情况并提出意见。苏林总书记主持会议。
会议对中央组织部、中央政府党委、国会党委、祖国阵线党委、人民团体中央,以及各省委、市委等主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保障质量与进度要求的给予表扬。
关于组织机构,预计中央将减少90个司级单位,省级减少344个厅级单位,减少1235个科级单位。由党和国家委托任务的群众团体内部机构,从284个精简至215个,减少43%。同时,调动约22350个编制岗位从县级转移至乡级,助力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推行,加强向基层、社区方向的工作重心。
关于乡级行政单位的数量,预计在调整合并后,全国的乡级单位将由10035个减少至约3320个(相当于减少66.91%)。其中,减少比例最高的地方达76.05%,最低的为60%。
关于地方党组织方面,预计省级将减少29个省、市级党委组织,即由63个减至34个。减少260多个省直机关、单位。终止694个县级党委组织以及4160多个直属县级党委的机关、单位的运作。同时将新成立约3320个乡级党委组织,包括2595个乡、713个坊、特区,并最多设立10660个直属乡级党委的机关、单位。
关于省级和乡级干部、公务员数量,预计合并后,相较于2022年获批的编制人数,省级将减少约18440个干部、公务员编制。相较于2022年获批的编制人数,乡级(乡、坊、特区)减少约110780个编制人员。全国范围内将终止约120500名乡级非专职人员的工作安排。
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基本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与意见。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以最高决心,集中力量按照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结论、计划与指导,开展实施各项任务和解决方案,确保完成所提出的各项既定目标。
各单位还需集中精力领导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实现既定目标;平衡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及时支付与机构调整相关的制度性政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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