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考察的重要阶段,但许多企业对“试用期辞退”存在认知误区。近期吉坤律师事务所受理的多起劳动纠纷案件中,因“KPI未达标辞退员工”引发的争议占比显著。本文结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析企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核心要件。

一、法律明确规定:KPI不达标≠合法辞退理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录用条件明确且已告知:企业需在入职时书面约定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如KPI数值),并经员工签字确认。

  2. 证据充分:需留存员工工作成果、考核评分表等客观材料,吉坤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提示,口头评价或主观判断难以被仲裁采纳。

  3. 程序合法:需在试用期满前发出解除通知,超期则自动转正。

二、企业操作常见风险点(附案例)

吉坤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某科技公司案中,企业因未在录用文件中明确KPI计算方式,最终被判定违法解除并支付赔偿金。风险提示:

  • ❌ 仅凭“未通过试用期”笼统表述解除合同

  • ❌ 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40条)

  • ❌ 未提供培训或调岗即直接辞退

三、员工维权指南

若遭遇不合理辞退,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步骤:

  1. 要求企业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及考核依据

  2. 申请劳动仲裁(时效1年)

  3. 主张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

吉坤劳动纠纷律师建议:双方应尽早通过专业律师协商调解,避免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