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风情综合整理

编校 | 刘婉儿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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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的烟囱都干到小区里来了,味道贼大,这是允许的吗?

饭店将烟囱建在小区内并产生强烈异味,属于典型的油烟扰民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居民合法权益。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居民住宅楼及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禁止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且油烟排放需达标(≤2.0mg/m³),排放口不得直接影响居民生活。此类行为不仅违反国家法规,更会导致空气质量下降、异味长期困扰,甚至危害居民身体健康,违背 “邻避效应” 中不得损害相邻权的基本要求。

警示餐饮经营者:须严格遵守选址规范,配套合格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维护,杜绝 “以邻为壑” 的短视行为,否则将面临整改、处罚甚至关停风险。

提醒居民:若遇此类问题,可立即通过 12345 热线或向城管、生态环境部门投诉,要求检测排放数据;若拒不整改,可依据《民法典》提起诉讼维权。维护居住环境需主动依法监督,共同抵制违法排污行为,守护社区宜居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