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哈市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 对以下新增21处电子抓拍摄录点予以公示 ,主要针对违法停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摄录。

一、固定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点位

1、文道桥桥头—东南7门

2、文道街工大左岸三号门

3、文道街35-13号

4、邮政街—同仁堂

5、银行街中医大二院停车场入口

6、邮政街—医大一院住院处

7、文教街—全路段

8、黄河路—南直路

9、黄河路虹桥中学

10、吉林街—花园街

11、革新街—文教街

12、海城街省实验中学门前

13、一曼街眼科医院门前

14、淮河路—南直路

15、海河东路—南直路

16、南直路—虹桥中学门前

17、春远胡同

二、移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区域

18、松北大道(世茂大道—松北一路)

19、世茂大道与科技一街交叉口及周边

20、中源大道(丰源街—恒源街)

21、和谐路与呼兰大道交叉口及周边

支持更多新闻 期待更多点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3120170003

来源丨 哈尔滨日报记者 孙莹

编辑丨 李楠

责编丨 郭启迪

审核丨 范思瑶

统筹丨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