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二年,也就是405年,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在都城下诏,设置省事、典签等职。此时北魏还没有完成统一北方,但拓跋珪已经意识到,真正难管的并不是朝廷,而是那些握有兵权、财权和地方政务的州刺史与宗室诸王。
典签的来路并不神秘。南朝刘宋时期,朝廷便把这类低品官派到诸王和州郡长官身边,名义上协助处理事务,实际上还承担监视、汇报的任务。他们官阶不高,却能直接接触地方机密,甚至把刺史的一举一动送到皇帝案头。
北魏采用这一制度,多少带有“拿来即用”的意味。拓跋珪正从部落联盟首领转向专制帝王,地方贵族的势力始终是皇权的隐患。典签贴近刺史,既能替皇帝传话,也能替皇帝看人,作用类似一枚安插在地方官身边的暗桩。
但北朝典签并非单纯的密探。他们往往参与州政,替刺史办理文书、钱粮和司法事务。久而久之,典签知道的事情越来越多,手里能够调动的资源也越来越多。名义上是僚佐,实际常常兼有监察和执行两重身份。
这种身份很微妙。
刺史若把典签当成普通属官,难免担心对方绕过自己上奏;若过分排斥,又可能被扣上抗拒朝廷耳目的罪名。因此,许多地方长官选择拉拢。他们请典签吃饭、分润利益,甚至把一些不能见光的事情交给典签办理。
北魏分裂后,东魏和西魏都没有废除典签。高欢执掌东魏时,曾任命段荣为定州刺史,又让赵起担任他的典签。宇文泰控制西魏关中政权后,也继续使用此制,赵昶便曾任相府典签,燕子献则以典签身份奉命出使茹茹。
有意思的是,北朝典签的出身,和南朝颇不一样。南朝典签多出自寒门,仕途荣辱主要系于皇帝,因而更愿意充当皇权耳目。北朝不少典签却有军功、资历,甚至出身显贵,他们未必把皇帝视为唯一靠山。
赵昶在担任典签前,已经熟悉地方政务,得到高千重用;王庆成为宇文护的典签前,也曾参加弘农、沙苑等战事,立下军功。这类人不是临时派来的小吏,而是有经历、有关系、有个人前途的官员。
问题恰恰出在这里。
典签若长期跟随某位刺史办事,双方很容易从上下级变成利益伙伴。皇帝原本想让典签盯住刺史,结果典签先被刺史“收编”。一旦地方官掌握了他的升迁渠道,典签的忠诚便可能从皇帝转向自己的上司。
东魏时期,晋州刺史祖珽就曾与令史李双、仓督成祖等人谋划,从粮仓私取粟米。他们假借赵彦深的名义,伪造命令支取三千石粮食。典签高景略察觉不对,没有立刻声张,而是暗中询问赵彦深。
赵彦深得知后大喊冤枉,表示自己根本没有下过这道命令。高景略随即上奏,高欢查明后大怒,祖珽被鞭笞二百。这个案例说明,典签确实能够摸到地方权力的核心,也能在关键时刻成为揭发刺史的突破口。
可另一件事,却呈现出相反结果。祖珽私自支用仓粟时,担心事情败露,便设法让典签陆子先参与签署。案发后,祖珽把责任推给陆子先,高欢审讯时没有察觉其中关节,陆子先反而成了替罪羊。
同样是典签,有人查弊,有人合谋,有人替人担罪。制度写在诏令里,人的处境却在地方官场中。典签掌握监察权,却未必拥有独立的人事和财政保障,这使他们很难始终保持旁观者身份。
北齐对此并非毫无警惕。毕义云任书侍御史时,连勋贵亲属也敢弹劾。他的侄子毕消难任北豫州刺史,涉嫌贪腐,毕义云派人查办时,特意先拘禁当地典签和家客,防止串供灭证。这个细节反过来证明,典签通常深度参与刺史事务,掌握的内幕绝不在少数。
更值得注意的是,北朝典签有时并不完全依赖刺史签字,自己签署的政令也可能产生效力。他们还可以代表朝廷出使外国,燕子献出使茹茹,便说明这一官职并非只在地方文书房里活动。
正因典签可能失控,北齐后来禁止州刺史把本州典签推荐到重要部门。西兖州刺史崔季舒曾将典签荐入吏部,结果受到责罚并被免官。皇帝既要典签替自己看住地方,又害怕典签和地方官结成一体,这种矛盾始终没有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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