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月,是共和国成立的第三年。此时,抗美援朝战争进入对峙平稳态势,国内土改工作基本结束,剿匪和消灭国民党残敌斗争告一段落。人民解放军决定:要将部队人数大幅度缩减。
中央军委制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整编计划》(草案),上报给国家领导人。《整编计划》可谓大刀阔斧,要求在1952年12月底前,将人民解放军由627万人缩减至341万人。这次裁军力度空前,几乎将解放军的人数“腰斩”。
党中央很快就批准了军委的《整编计划》,从1952年开始,军队开始整编,撤销了大量的野战军。在各部队服役的女军人绝大部分都接到整编通知,要求脱下军装,转业和复员,可选择到地方单位工作,也可以选择回归家庭,不再继续工作。
当年解放军中的11万女军人,大部分都是抗日战争后期、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入伍参军的,只有极少数是红军时期和抗战早期参加革命的。当年,她们抱着一腔热血,冲出家庭,毅然决然地参加革命,加入红军、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她们中间,有的参军十几年,有的参军七八年。她们突然接到通知,要求脱下军装,离开部队,到地方工作,从人民解放军军人转变成老百姓,心里一下子接受不了,很多人愁眉不展的。
命令如山倒。面对现实,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女军人都要转业或复员离开部队,大势所趋,即使接受不了,也要执行。
当时,解放军中的女军人,绝大多数都是从事部队医院和各医疗机构的医务工作,有医生、护士和各级负责人。其他的女军人,有的从事通信工作,有的从事后勤工作,有的从事教育工作,有的从事机关文秘和机要工作。女军人在一线从事军事工作的非常少。
为了响应部队整编裁军要求,从1952年开始到1955年,女军人转业和复员工作要全部完成。谁走谁留下,要十分明确,不能拖泥带水,1955年底是最后期限。
到了1955年终,曾经解放军中的11万女军人,有10万人离开了部队,到地方重新开始工作。也有一些女军人,由于身体不好,家庭负担重孩子多,选择领取一些复员费回归家里,成了“家庭妇女”。只有少部分老资格的担任领导工作的女军人、部分首长夫人、建国后参军入伍的有学历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等,大约有1万左右的女军人,继续留在了部队。
举一个例子,一位1947年参军的女军人,1955年不但没有复员,而且被授予上尉军衔。什么原因让这位解放战争入伍的女军人没有复员呢?原来这位女军人建国后被沈阳中国医科大学录取上了大学,四年后成为建国后该医科大第一批毕业生,这样的人才是军队必须保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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