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有些人可能会下意识的理解成企业当期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这样是错误的。
所得税费用由“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部分组成。
这只是会计利润表中的科目,这个所得税费用与实际上你在税务局缴纳多少税并不是完全相关。
当你没有产生递延所得税时,在税务局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会等于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当你产生递延所得税时,在税务局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就不等于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很多朋友可以比较好理解,而递延所得税对于有些朋友却是理解起来云里雾里的,今天就所得税费用谈谈自己的理解方式:
一、当期所得税
就是在当期应该缴纳的所得税费用,该项金额是企业在当年经过一系列的纳税调增、纳税调减后得出的数据。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或“-”(调整事项)
常见的调整事项就是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等。
当期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如果有未弥补亏损,那这块也是需要考虑一下的。
这便是构成了当期所得税的结构,每年我们在5月31日前进行汇算清缴的这个动作产生的所得税费用,这个对应的就是当期所得税费用。
二、递延所得税
这就复杂一点了,首先得明白什么是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是在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下的子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对应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两个科目。
首先得明白,当资产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存在差异的时候,那么就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科目。
那什么情况下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会产生差异呢?
这个大家不用去纠结,产生差异的科目和原因多着呢,像什么坏账啊、公允价值变动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啊、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啊等等。
用例子来理解,一通百通!!!
举个例子,如果你持有一栋房产,正常是按固定资产进行折旧,那么每年产生的折旧费是不是可以进入管理费用-折旧费科目中。
这也就意味着管理费用的金额变大,当年利润总额的数据变小了,进而就影响到当年的利润总额,也就影响了所得税费用的金额。
但,如果你对这栋房产采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则会衍生出以下两个方面的小问题:
(1)因为按公允价值计量,所以当期不会产生折旧费用到利润表中的管理费用-折旧费中。
(2)当期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到了当期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中。(这里不考虑在改变计量方式时那个时点产生的差额,那个是进“其他综合收益”。)
先来解决第一个:(1)因为按公允价值计量,所以当期不会产生折旧费用到利润表中的管理费用-折旧费中。
本来可以提折旧的,因为我改变了计量方式,那我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吗?
回复: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会计上不计提折旧,不属于“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
因此,不得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总结一下:就是别给我整虚的)
第二个:(2)当期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到了当期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中。
增加了我当年的利润总额,那我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吗?
回复:就这更好理解了,回到“当资产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存在差异的时候,那么就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科目。”这句话上。
这不就是计税基础(税法上认可的)与账面价值(会计报表的数)产生了差异吗?
计税基础大白话:税法上认可的就是税务局只认你当时买这个房子花了多少钱,取得了多少钱的发票,这就是你买这个房子的开支。
账面价值大白话:账面价值就是会计报表上的数字,你二十年前买的房子,如果按公允价值计量,到现在肯定翻倍了。
那现在就是假设未来如果你要卖这个房子,你增值的这部份肯定是要交税的吧,只是当下你没有交税。
那么在当下这个时点,这部份增值在我们的报表已经产生了,所以我们就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了一项负债。(现在不交,以后要交的意思)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用分录的形式体现一下:
我们正常业务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例一、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资产在借方,说明资产增加了,所得税费用减少。
在当下这个时点,以后可以少缴税就可以视为是一项资产,这也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二、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负债在借方,说明负债增加,所得税费用增加。
在当下这个时点,以后需要多缴税就可以视为是一项负债,这也就是递延所得税负债。
至于什么时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大家可以浅浅的理解成:判断当下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价值之间的大小。
前置条件:存在暂时性税务、会计差异的前提之下
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现在不交,以后交)
案例: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现在交,以后少交)
案例: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税法在实际支付时抵扣)
换一种思路理解,其实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将应交税费-所得税费用这个科目给替换了。
以上便是关于所
得税费用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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