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风浇漓,教化陵夷。今观台岛家教之变,有优伶受辱于黄口,圣贤蒙尘于闾巷,岂独一人之厄耶?实乃世道人心之镜鉴也。今述其事,以警来者。

乙巳岁仲春,台岛有陈氏女,肄业于庠序,课余授徒补家用。某日课初三生,暑热难当,命童子取水。童呈盏,饮之觉异味刺喉,遂携余沥送验。旬日后,医者示牍曰:"此非醴泉,乃溲溺也!"其色青黄,其味腥臊,盖童子之遗矢也。

女怒发冲冠,执童子讼于官衙。童子股栗涕泣,长跪自陈:"课业如山,五更起三更眠,先生督责如阎罗。故行此戏谑,聊解郁结耳。"言毕稽首流血,观者恻然。终以万六千金和解,童子杖二十,令其父捐米百石赎罪。

台岛律令,凡损人财物、伤人体肤者,当究刑责。然童子未及束发,法有"恤幼"之条。

讼师张氏论曰:"若依唐律,十岁童戏伤人以物,当笞四十;今台岛之法,竟纵凶顽,岂非姑息养奸?"

更可叹者,事非起于庠序,不得以霸凌论,女欲求公道而路绝。

昔汉宣帝诏曰:"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今童子戕害师尊,竟得轻纵,非但悖人伦,亦乱法度。

观大陆某童投毒弑师案,虽年幼仍付少管所,两相较之,台岛司法之弊明矣。

此事既出,四海哗然。有儒生疾呼:"昔子路负米,黄香温席,孝悌之道安在?"

网民激论如沸:

或云:"此子今日投溺,他年必下鸩毒!"

或讥:"认罪非诚,不过惧刑"

更见市井传语:"师道尊严,贱如厕筹"

细察其因,盖有三端:一曰课业酷烈,童子如囚;二曰网络流毒,诲淫诲暴;三曰家教失序,父不父,子不子。昔有台岛文教公司,假教材敛财十五万金,师逃债散,家长泣血。今童子以溲溺辱师,实乃教坛沉疴之症候。

回望二十载前,家教之弊已现端倪:

壬午岁,沪上"名校家教"多为骗局,民工充硕导,卷款似风尘。

至乙未岁,台岛郭生潜女厕,持镜窥浴,竟得缓刑。

庚子岁,更有陈氏女诈包养金,杨某怒劫其囊,双双入罪。凡此种种,皆显家教场域之混沌。

昔朱子立白鹿洞规,首重"父子有亲,君臣有义"。今观台岛家教,师非师,徒非徒:有西席淫人子弟如网页二载;有生徒辱没师尊如本案;更见偷拍摄影之恶,包养诈财之奸。礼崩乐坏,莫此为甚!

或问:童子施暴,性本恶乎?荀卿曰:"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然孟子谓人皆有恻隐之心,观童子跪地泣血,岂无半分悔意?此正王阳明"无善无恶心之体"之喻:童子非性恶,乃教化失所也。

昔程颐教哲宗,帝折柳枝,程子正色:"方春发生,不可无故摧折。"今童子摧折师尊尊严,较之折柳,其罪孰重?盖因台岛教改废礼仪,去经典,致童子不知"程门立雪"之义,唯以戏谑为能。

妮妮曰:余闻古之学者,必有师。师道立则善人多,师道废则恶人出。今台岛家教之乱,非独陈女一人之厄,实乃文明衰微之征。

昔韩愈作《师说》,疾呼"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今观此案,师道不存久矣!童子投溺,辱及杏坛;司法纵恶,伤及纲常。长此以往,恐非独师尊饮溺,华夏文明亦将啜醢矣!

赞曰:

杏坛春暖化雨时,童子执经问礼姿。

谁料世衰文教废,竟教溲溺污兰芝。

程门立雪成绝响,汉殿传薪变笑资。

愿借轩辕三尺剑,斩尽人间不肖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