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继“扶不扶”之后,如今又诞生了一个新的问题,走路撞人要赔多少?
根据5月8日极目新闻报道,日前青岛一法院调解的一起案例引发了广泛关注和争议,一男子不慎将女子撞倒后,最终赔偿7万才达成和解。
其实说男子不慎撞倒女子都不太恰当,因为在很多人看来,男子只是正常行走,是因为前方女子突然回头,两人这才撞到了一起。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时王先生正在路上走路,而刘女士在王先生的前面,当时刘女士一边走路一边打电话,原本这也没有什么,可没想到刘女士正打着电话呢,却突然转身“调头”要往回走。
结果两人因为反应不及时,就撞到了一起,王先生身为男性,自然更高更壮一些,两人相撞后王先生没什么事,可刘女士却摔倒了。
这一摔不要紧,直接把刘女士摔骨折了,后来经过检查发现,刘女士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这种医学术语可能很多人不明白,不过我们也不需要明白,只需要知道刘女士经过鉴定被确认为十级伤残就好了。
刘女士被撞成骨折自然不乐意了,于是就想要王先生赔偿,但你想啊,这事无论放在谁身上,都会觉得过错不在自己,而且走路能有多快呢,即便撞上了一般也没什么事。
所以王先生和刘女士始终没有就赔偿达成共识,既然私下里无法解决,那就只好上法院了。
最终刘女士一纸诉状将王先生告上了法院,索赔18.8万元,这笔钱里包括了诸多条目,有医疗费有护理费,还有残疾赔偿金。
王先生对此也非常委屈,且不说撞一下就要赔钱,关键是当时刘女士在前自己在后,如果不是刘女士打着电话突然调头,两人也不会撞在一起。
这事在很多人看来,都会认为是刘女士的责任,不过最终的结果却令人感到意外,经过李沧区人民法院多次调解,王先生和刘女士达成和解,由王先生向刘女士支付7万元赔偿金。
这结果一经报道,便迅速引发了关注,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觉得法院调解不公。
有网友就调侃称,如果按照道路交通法来看,女子是掉头转弯,男子是直行,调头应该礼让直行,所以刘女士才应该负全责。
此外还有网友给出了神回复:女子转过身往回走,涉嫌逆行。
对于为什么这样调解,法院的韩庭长给出了解释,刘女士在前方没有突发情况的前提下,突然转身,造成两人相撞的事故,所以应该负担主要责任,但王先生因为没有“保持安全距离”,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不过这样的解释网友们并不买账,有人认为这位法官又创造了一个新名词:行人安全距离。
还有不少人在追问,既然需要保持行人间安全距离,那么多少米才算安全?
此外还有网友表示,一般次要责任最多承担40%,但按照刘女士索赔18.8万,也就是7.52万,结果最终经过调解还赔偿了7万。
另外还有网友表示,法律中并没有规定行人间安全距离,为什么要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注意车距的规定?
这件事被报道后,有专业律师给出了答案,并搬出了《民法典》中的这条规定:
也就是说,王先生的确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但该律师也认为,王先生承担责任的比例可能过多了。
5月8日,有记者尝试联系韩庭长,希望他能够就“行人要保持安全距离”普法,解答大众的疑惑,不过工作人员却表示不方便提供电话。
对于这件事情,你还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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