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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01

悬赏

申请执行人曹某某与被执行人徐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徐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曹某某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徐振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陈庄镇富新村二组

身份证号:6105261989XXXX4613

执行案号:(2023)陕0526执1470号

执行标的:281679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徐振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提供线索之人奖赏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3-7201533

联系人:龚珊

蒲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02

悬赏二

申请执行人谢涛与被执行人蒲城县聚双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王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谢涛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辉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陈庄镇三永村八组

身份证号:6105261984XXXX4612

执行案号:(2025)陕0526执398号

执行标的:38999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辉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奖赏3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3-7201541

联系人:吴晓星

蒲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03

悬赏三

申请执行人项巡武与被执行人刘伟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刘伟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项巡武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伟平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高阳镇清泉村四组

身份证号:6105261981XXXX9515

执行案号:(2025)陕0526执653号

执行标的:18500元及逾期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伟平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奖赏2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3-7201541

联系人:吴晓星

蒲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04

悬赏四

申请执行人李琰与被执行人张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琰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薇

户籍地址:陕西省华县毕家乡钟张村东张组

身份证号:6105211984XXXX2721

执行案号:(2024)陕0526执恢153号

执行标的:65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薇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奖赏500元(如案款全部履行完毕,以案款的3%做为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3-7201520

联系人:田宏钢

蒲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05

悬赏五

申请执行人方某某与被执行人程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程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方某某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程凯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紫荆街道办祥源村十组

身份证号:6105261987XXXX073X

执行案号:(2023)陕0526执960号

执行标的:35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程凯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奖赏1000元(如案款全部履行完毕,以案款的3%做为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3-7201520

联系人:田宏钢

蒲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06

悬赏六

申请执行人段战武与被执行人陈水平、陈爱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陈水平、陈爱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段战武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水平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孙镇甘北村一组

身份证号:6105261970XXXX6177

执行案号:(2025)陕0526执782号

执行标的:7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陈爱玲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孙镇甘北村一组

身份证号:6105261974XXXX6149

执行案号:(2025)陕0526执782号

执行标的:70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水平、陈爱玲下落,协助本院拘留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奖赏1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8992317588

联系人:孙泽山

蒲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来源:蒲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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