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发争议。央视《法治在线》联系到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法院回应,关于“安全距离”,表述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法院还提供了事发现场公共场所视频,并详细介绍案发情节。

(5月11日《南方都市报》8版)

这起本来发生于2023年5月的案例,早就“落入尘埃”了。之所以能够“新鲜出炉”,就在于搞成了“普法案例”。而这个“普法案例”不仅没有起到普法的作用,反而成为了“枉法案例”。其中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法官口中的“安全距离”。人们质疑:难道走路的时候,还需要“保持一米”“保持两米”?你自己“转身摔倒”,为何“后面的人”要承担责任?

在引发舆情之后,涉事法院回应说:是“被告快步前行将原告撞倒”而不是“老人突然转身摔倒”。真实案情与普法案例介绍的案情、网传的案情存在较大出入:案例中提到原告“突然转身往回走”与事实不符,实际上,从现场监控视频看,原告并没有“突然转身往回走”,只是缓慢转身站住,此时原被告之间尚有一定距离;案例中提到被告“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表述不当。真实案情中,被告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存在未注意前方情况的问题。

在提供了“当时的视频证据”之后,这起因为“普法案例”引发的舆情也基本上可以“尘埃落地”了。但是,留下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普法案例”岂能如此不严谨?岂能如此瞎胡说?甚至说出“安全距离”这样的糊涂词儿?“普法案例”岂能因“安全距离”表述失准而失范?

“安全距离”的关键表述成为舆论质疑焦点,虽然法院迅速回应称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说明,但这一事件折射出的普法工作严谨性问题不容忽视。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载体,“普法案例”的权威性与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公众法治意识的培养与司法公信力的维护,必须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身,杜绝此类“表述有误”事件的再次发生。

“普法案例”承载着普及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指导社会行为的重要使命。其内容不仅关乎具体个案的处置方式,更承担着向公众传递正确法律认知的社会功能。尤其在“谁弱谁有理”等偏见仍存的社会语境下,“普法案例”的任何表述疏漏都可能沦为争议焦点,加剧公众对司法公正的疑虑。

此次争议恰为司法系统敲响警钟——普法工作必须以严谨性为底线,以专业性为支撑。女子转身被撞致骨折获赔7万?“普法案例”别再闹笑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