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去哪儿申请工伤认定,济南工伤认定应该注意什么,如果你的工伤发生在哪个区、县,济南市槐荫区、高新区、莱芜区、历城区、天桥区、章丘区、济阳区、长清区等发生工伤,你不一定必须在企业登记地方申请工伤认定,也可以到济南市其他区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你的企业登记在济南市工商局那你必须到济南市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不能到济南市区里面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被保险人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送职工到规定医疗机构诊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诊断结果填写工伤情况证明,并及时报告工伤信息。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职业素质和发挥职工创新作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工伤防护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和应用体系,加强对高危行业和行业特殊防护需要的煤矿、金属矿山、建筑施工、爆破等行业的工伤防护技术和设施的研究和推广,制定和修订职业福利性安全标准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保险费、国家财政拨款及其他合法收入构成。用于发放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补助金、实行职业病防治职责的机构抽检和鉴定工作、康复服务和职业培训、职业病的控制、职工伤亡的统计分析研究等方面。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加强有毒有害因素控制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和职工健康监护,保障职工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