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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税务系统升级,如今金税四期上线,“以数控税”的时代,所以企业们对于发票管理也是越来越看重了,所以现在很多企业跟个人之间产生业务往来之后,都希望个人也可以提供相应的发票,以便企业抵扣。

双方签订合同,展开业务,销售方开具发票凭证给到购买方,用于财务核算,但如果销售方为个人,而且直接以个人的名义签订合同,而且个人没有经过税务登记名下也没有企业,所以本身不具备开票资格。

那么对于一些自由职业者或者在外独立承接业务的个人来说,是不是就不能给企业开具发票了呢?

个人如果想要开具发票,那么是可以通过到当地的税务机关或者通过电子税务APP,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准备好相应的资料(身份证,业务合同,开票信息表格等),就可以申请代开发票。

个人去申请代开发票,也不需要注册企业,而且开票流程简单,但是通常提供发票给对方公司之后,对方公司也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帮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40%。

对于个人来说,税负压力是比较大的,那么自由职业者如果长期在外承接业务,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通过注册一家个体工商户,以工作室的形式,来承接业务,申请核定征收,个税为0.25%-1%,综合税负在2.5%,而且对于行业没有什么限制,保障好三流合一,业务真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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