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满城区医疗保障局公示了一则对满城区人民医院的行政处罚信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满城区人民医院被查出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在未实际使用检验试剂的情况下,采用计算结果收取“血清间接胆红素测定速率法”费用,并进行医保结算。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超标准收费”的规定,同时结合《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冀医保规〔2023〕12号第八条第一款以及《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6之规定,满城区医疗保障局对满城区人民医院作出了罚款的处罚决定。

此次处罚中,满城区人民医院因“血清间接胆红素测定”超标准收费,被处以38971元的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处罚机关为保定市满城区医疗保障局。

这起行政处罚事件再次提醒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医保基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对于广大市民来说,也应增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意识,共同维护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行。同时,相关部门也将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医保基金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