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表彰先进

致敬不凡

尼勒克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尼勒克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表彰近年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根据工作部署,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了5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120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13日起至5月19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尼勒克县委统战部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传真):0999—4629813

通信地址:尼勒克县委综合大楼五楼县委统战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835700

尼勒克县委统战部

2025年5月13日

尼勒克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doc

来源:尼勒克县委统战部

监制:陈露杰

审核:王正伟

责编:曹 明

编辑:达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