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老人银行取款身亡双方已和解,老人的家属彭先生向媒体表示协议已经签签了,银行将负责老人的丧葬费用,“以慰问金的形式”向家属支付10万元”。
我鄙视这个结果,作为这样的公共事件,应该在查明事实分清对错的基础上,依法定责。如果银行有错要有人承担责任,如果家属造谣敲诈,也要承担相应责任,这样不说对错的和解是纵恶,不管这个恶是银行还是家属!
家属和银行谁在说谎?谁该为老人的死亡担责任?分析一下,也介绍些常识,比如银行为什么要本人到场?生前取款和去世后取款手续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家属不同意银行直接把钱转到医院?
对比双方的说法,会发现关键处多有不同。
第一点,家属说老人重病住院,让子女带着身份证取款,结果银行说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我看到这的时候就有疑问,家属为什么不说清楚银行要本人到场的原因是什么?按常识如果存折、身份证和密码都没问题,正常代取款不会要求本人到场。
银行对此的说法是,5月14日下午,老人的大女儿陈某到银行办理取款,连续三次输入密码错误导致无法取款,而密码重置要本人办理。
第二点,家属称当时明确告诉银行,母亲重病来不了,但工作人员仍强调要当事人前来,没说有可以上门服务的项目。
而银行称陈某表示会带本人来,未介绍老人病情,工作人员也不知道老人的身体情况。
第三点,家属称用轮椅抬着老人来到银行,但是手续从下午4点钟一直办到5点多还没办好,老人慢慢倒在了银行门口死亡。
家属没提老人到银行时的状态以及在银行具体发生了什么,银行方面介绍得比较多,分三个层次:
先是员工发现老人双目紧闭状态不佳,与其沟通也无应答,立即带到绿色通道,启动特殊流程。如果这情况属实,双目紧闭无法应答代表着人已意识不清,不但过不了银行的人脸识别系统,甚至也不能确认取款是本人的意愿。
银行称,这时内勤行长表示,可以直接将钱打到医院进行救治,家属表示还是直接支取存款。如果银行的这个说法属实,那家属取钱是为了给老人治病还是其他目的?如果为了治病,抓紧时间送老人去医院,银行把钱直接转到医院账户,并不耽误治疗用钱。
真正的原因是什么,我不好下结论,但有些常识可以普及一下。
1、医院住院收费如果是转账,钱没用完退款要按原路径退回付款账号。换句话说,如果是银行转账到医院,钱没完还要退回原账号。如果老人去世了,家属要取账号里的大额存款,要相关继承人共同配合办理继承公证手续,才能取出。
2、还有个不正经的小常识,人去世了家属如果知道密码,拿着身份证银行卡,以代取的方式去银行,能直接把钱取出来。但同样的手续,如果告诉银行存款人去世了,就不给取了,会要求找齐相关继承人去办继承公证。必须强调这个操作不正经,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合法权益引发纠纷。但现实是,以继承的方式办取款手续有时确很复杂,这也是很多人对银行反感的一个原因。
杨律师认为,有些流程确实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但基本规则肯定不是某个银行定的,银行除了考虑储户的存款风险以外,肯定更要根据规则避免自己担责。如果法律规定储户去世,只要任何一个继承人拿着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等手续,就可以把钱取走,即使事后发现有其他人继承人权利受损,银行也不承担责任,那我觉得银行也不愿意多事。
常识介绍完了,接着说银行主张的事实,银行称在家属拒绝了直接打钱到医院账户的提议后,内勤行长告知可以由大女儿留下办理,由小女婿带老人先回去休息,客户没有采纳。等候中亲属发现老人状态不佳,打120急救,后抢救无效离世。
银行和家属对事实的陈述,关键的地方有本质区别,大家相信哪一方的说法?现在双方和解,不知道真相还能不能公开,我觉得就算双方和解,公安机关和当地相关单位,也应该介入查清事实,如果是银行不按规程操作,耽误了病人治疗,赔钱是私事,相关责任人是要被追责的。如果是家属利用老人的死,故意造谣炒作想敲诈银行,不管是治安处罚还是刑事责任,该追也要追,这事不该糊里糊涂结束!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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