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快艇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快艇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快艇违规出海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快艇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龙口市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册、证件不全和“三无”快艇,包括竞赛艇、交通艇、小艇、游艇、休闲海钓船等高速机动船艇(俗称快艇)。其中,“三无”快艇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快艇。
二、严厉打击快艇违规出海从事海珍品盗窃、非法捕捞、走私及违反海上安全规定等行为。
三、严厉打击快艇非法载客行为,严厉打击快艇破坏海上通航秩序行为,严禁“三无”快艇从事休闲旅游活动,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违规生产快艇的“黑作坊”企业。
四、严厉打击利用快艇从事走私、偷捕,以及龙口户籍人员利用外地户籍公司办理快艇现象。
五、所有快艇2025年5月20日前到镇(街、区)报备,全市所有渔港、停泊点水域及陆域严禁停放证件不齐快艇,对未在规定时间报备和证件不全的快艇,一律予以依法依规处置并驱离。
六、对违法违规和“三无”快艇,一律依法依规查处和没收。
七、违反本通告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主动投案、如实陈述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八、拒不执行本通告,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海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鼓励和欢迎社会各界踊跃举报“三无”快艇及各类非法快艇。
举报电话:0535-3127110。
特此通告。
龙口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海上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
关于龙口市海域禁止从事
海上非法垂钓、载客、观光等活动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杜绝海上群死群伤事故,经研究决定在龙口市海域禁止从事海上非法垂钓、非法载客、非法观光等活动。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未经检验和登记的船艇从事任何海上活动。
二、禁止未经渔业部门检验、未取得捕捞许可的船艇从事休闲海钓、体验式网具捕捞等海上渔业活动及生产。
三、禁止未持有有效营运证书的船艇从事海上旅游观光等活动。
四、禁止未取得运营许可证的渔船、小艇等从事旅客运输活动。
五、禁止到非正规浴场游泳、洗海水澡等活动。
六、禁止所有的船舶在海上实施盗窃、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法行为。
七、禁止港口、码头、趸船、临时停泊点等为非法垂钓、非法载客、非法观光等提供服务。
凡违反上述禁令者,一经发现,有关主管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龙口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海上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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