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丰镇市司法局在全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违规跨区域执法、超越管辖权限执法、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异地执法,以及执法部门违反属地管辖原则,在没有明确管辖权的情况下异地执法、随意管辖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乱罚款、滥收费、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礼金红包等问题。

(三)乱收费问题:重点整治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重复收费、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服务等问题。

(四)乱罚款问题:重点整治处罚种类不一致、处罚过度、滥用裁量权、罚没财物处置不当等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重点整治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无差别检查、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

(六)乱查封问题:重点整治无审批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等问题。

三、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邮寄地址:丰镇市科技大楼八楼司法局801(丰镇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

0474-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执法监督举报电话:0474-3269293

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4-3254627

电子邮箱:sfjxzzf801@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提倡实名举报,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投诉举报事项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范围,并且在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或者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四)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丰镇市司法局

2025年5月13日

来源:丰镇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