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一步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切实做到“一人限高、全证受限、全场景拦截”

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效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及2025年人民法院有效解决执行难典型案例。

据法治日报报道,其中一案例提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张某某与顾某借款纠纷案件中,顾某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仍乘坐25次飞机出国,甚至将高消费行为通过微信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挑衅。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顾某相应刑罚。

在法律上,对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通常会发出“限制消费令”,通过约束他们的高消费行为,来保障债权人权益。这些高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飞机、入住星级酒店、购买不动产等。

顾某作为“限高”人员,多次乘坐飞机出国并高消费,还“接着奏乐接着舞”,不由得让人感叹“限消限了个寂寞”。特别是,顾某还高调地将高消费行为通过微信向申请执行人挑衅,情节恶劣,这不仅是对权利人的挑衅,更是对法律权威的公然藐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更值得关注的是,顾某在账户被冻结之下,使用微信绑定其岳父、岳母银行账户的方式进行交易,以及其仍能购买出国机票,无论具体方式如何,都暴露出“限高”领域的漏洞。

近期,多地法院通报突破“限制消费令”的典型案例。如福建全省法院对282名违规乘机者处以罚款,对438人作出了拘留决定。根据规定,违反“限高令”可被处10万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部分被执行人仍能成功购买机票或高铁票?从央视新闻曝光的“绕开限制高消费灰产”或可以管窥。在社交媒体和二手交易平台,记者以“限高”人员的身份联系了一个代订中介,对方称现在使用护照通过境外系统出票,就可以绕过国内的限购核验。报道显示,在社交平台,还有很多人分享如何绕过“限高令”乘坐高铁——“限高”人员先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一张普通车票,通过人脸识别进站,同时再用亲友的身份证购买一张高铁票上车。

被执行人通过使用护照或借助他人代买等方式规避“限高令”,暴露出多部门监管衔接不畅的问题。这对协同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进一步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切实做到“一人限高、全证受限、全场景拦截”。同时,要加强普法和威慑,帮助被执行人买票的中介或亲友也涉嫌违法。

此外,也要打击“绕开限制高消费灰产”。尤其要紧盯民航、高铁订票代理主渠道,进行“限高”核验,严禁航司、OTA平台、票务代理擅自更改购票人证件号;对境外购票系统购票,加强信息联网和“限高”信息核验,从源头堵漏。

“限高令”被突破,损害的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污化了社会诚信的环境。对其强化治理,利在当事人,利在商业环境,更利在社会民心。无论如何,协助“老赖”不该成为一门生意。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必须以钢牙利齿依法保护。

红星新闻评论员 文阳

编辑 汪垠涛

审核 王光东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