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文
据廉政瞭望·官察室记者近日采访多地基层干部报道,郭兴从事基层纪检工作多年,他告诉记者,尽管当前高度重视厘清基层履职清单,让该承担责任的部门承担相应责任,避免权责失衡的情况发生。但在具体实践中,总是需要村、社区有关人员协助执行,因此职责边界模糊,使得责任范围外扩。
“比如最近是禁渔期,不可以钓鱼,但我们这里水系发达,到处都有河道,即使是渔业部门最基层的单位也无法配备人员到处监督,只能委托村、社区的干部平时帮忙劝导。但村、社区的干部能做到的也只是‘劝导’,因此实际效果可能并不大。”
“现在的村、社区已经不是早年产业单一的生产单元,有的地方还涉及招商引资。基层干部要兼顾安全生产监督、项目建设协调、环保工作落实等等。这些工作责任巨大,但村干部们往往只能发挥人情魅力,靠劝、靠谈、靠协商,事倍功半。”
也就是说,在一些基层干部看来:一方面,基层干部手段有限、能力有限,难以达到上级要求的治理效果,即便是追责问责;另一方面,即使一些工作在基层的履职清单外,但由于基层许多工作都需要上级部门支持,基层对上级部门无法“强硬起来”拒绝,只能被动接受。
在基层实践工作当中,一些基层干部常常会有这样的无力感。不做不行,上级安排的工作;做也不行,的确是难做、不好做,或者是做不了。
比如农村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安全,只能是做做劝导工作,人家听还好,不听也不能把人家怎么样,明明知道是无牌无证和不戴头盔,你村里哪来的执法权或强制执行权。有的时候还只能是为了完成任务,拍个照、上个传,甚至于这个劝导照片都可能是作的假。
秸秆禁烧也是如此,只能是好话说尽,巡查劝导,但你刚刚走,人家可能又是悄悄地烧,你又有什么办法。离了执法部门,基层很难强制执行,何况有的群众还有逆反情绪。
过去,关于移风易俗,为了将大操大办酒席的风气整治下去,有的村里动了些脑筋,比如某家在摆酒,就在村广播里喊,要村民们不去某家吃酒;还有的村干部就守在去往摆酒家的路口,劝导村民不要去吃酒。也只能是如此了。
还有,居民住宅小区存在的飞线充电安全隐患问题,有社区巡查发现的,也有居民业主投诉的,遇到听劝的业主还好说,人家直接拆除了,但仍有不听劝的业主,就是我行我素,谁劝也不听。社区又不能强制执行,只好求助上级执法部门执法,有的会来,有的就不会来,一句话,你们社区自行解决。怎么解决?社区往往无语。
有些信访问题,明明是一些职能部门领域的事情,不知道怎么七转八转,就转到了村社区来处理,村社区有什么能力处理,还不是只能给人家说好话,劝劝人家不要上访了,人家给面子就成,不给面子有什么办法。
毕竟这里面涉及到利益问题。尤其是有些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上面又只把责任层层压到村社区,看似有人在管了,实际上没人管,因为交给了“管不了”的基层,所以问题就会一直存在着。
层层压实责任,关键要看责任是什么?每一层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划分不清晰,就可能出现层层压实,层层压空。尤其是作为村社区,主要还是自治组织功能,自治的,与行政的,还是有巨大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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