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有个年轻的尼姑与一名男子发生恋情,尼姑想将心上人长留身边,但有诸多妨碍,于是用酒将男人灌醉,剃掉了他的头发,当作新收的弟子蓄养起来。后来,这位男子的老婆寻访到了寺庙,将丈夫领回去了,丈夫非常惭愧,后悔自己的行为,他嘱咐妻子不要将此丑事泄露出去,等到头发长长了,自己再出门。

当时他的儿子在外经商,媳妇在家伺候婆婆,她很奇怪近来婆婆总是吃双份饭菜,又几次听到有人说话,于是媳妇在墙上开了一个小洞,往里窥视,正见婆婆跟一个和尚睡在一起,十分气愤,赶忙去告诉了自己的丈夫。

婆婆的儿子一听说,大为恼怒,就取出一把利刀,进入房中,黑中摸两人脑袋,见一光头,断定是那和尚,就挥刀斩下了和尚脑袋。母亲发觉阻止,为时已晚。母亲将此中情况告诉了儿子,儿子检验果然是自己的父亲,于是痛悔不已。

官府审理了这宗命案,判决说:“虽然这不是弑上的十恶大罪,但母亲有奸,也不应由儿子来谋杀。”于是判处了此人的死刑。

【原文】

京师有少尼与一男子情好,欲长留之不得,乃醉而髡其首,以弟子畜之。后其妻踪迹至寺,得夫以归,夫深自惭悔,且嘱妻勿泄,俟吾发长。

时其子商于外,妇每怪姑倍食,又数闻人音,穴壁窥之,正见姑与一僧同卧,忿恚,具白其子。子大怒,取刀入室,抚两人首,其一僧也,即奋刃断僧首。母觉而止之,不及。告以故,子验其首,乃大悔。有司谓:虽非弑逆,然母奸不应子杀。”遂坐死。

选自(明)冯梦龙《古今谭概》。

【注释】

1.髡:剃发

2.惭悔:惭愧后悔。

3.窥:偷看。

4.具白:详细告知。

5.告以故:讲述了其中原因。

6.弑逆:子杀父母,臣杀君为弑逆之罪。

7.坐死:处以死罪。

【简评】

眼见也不能为实,文G期间有多少人在所谓“证据确凿”的言词下,被指为叛徒、特务,成了冤魂。

未完待续……

本系列是从浩繁的文献中精心选编出来的宗教小品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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