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小学阶段课后延时服务在全国各地全覆盖实施已有快四年的时间了,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师的延时服务费的多少也一直是所有参与这项活动的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教师普遍关注和关心的问题,因为这不仅增加了教师原本就不高的工资待遇更是体现了教师延时“加班”的价值。
之前看到有位老师发布的与此相关的信息(如上图所示),说学校已经按照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课时数给老师们发放了九月份(去年)的课后延时服务费,根据截取的部分教师九月份延时服务费统计数据来看,人均一千元以上,完全是按照参与的实际课时数计算,体现出了多劳多得和无劳无得的分配原则。
之前有很多老师在我相关文章底部评论区留言说当地就连之前几年的课后延时服务费到现在都还没有发放的迹象,还有很多老师说当地给老师发放的课后延时服务费很少,也就是象征性地补助一点,甚至还有很多老师说当地根本就没有发放课后延时服务费这一说,完全是参与教师的义务“加班”。
教育部根据“双减”政策明确规定各地要采取措施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给予参与课后服务教师一定标准的补助。以上老师们所说的三种情况都是没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操作,是不合理也不合规的做法。
教育部2021年7月曾就课后延时服务经费来源问题专门下发了文件,教育部2022年的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提高课后延时服务水平,在坚持做好“全覆盖、广参与”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上水平、强保障”,增强课后延时服务吸引力有效性,同时也明确提出要推动各地进一步健全课后延时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并确保逐县逐校落实到位。
实施课后延时服务的经费保障办法和补助发放的标准让学校有了一个明确方向的收费许可,各地各学校就应该按照要求操作并给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师合理补助,就不应该出现拖欠发放、发放很少或根本没有的状况,还是要像上面提到的那个地方这样按月发放课后延时服务费为好以免拖欠、少发或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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