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化州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监测站: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备案同意,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吴浩光同志:党组书记、局长、四级高级主办,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吴永军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办,分管办公室、自然生态股、监测站和安全生产、党建、意识形态、纪检、工、青、妇、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李海浩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办,分管综合股、水生态与大气环境股、执法协调股和信访维稳、综治工作。

梁创尧同志: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二级主办,已调整到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不再参与化州分局分工。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本通知从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中共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党组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