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中国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将迎来一场改写国际治理格局的里程碑事件,由中国牵头、60个国家共同参与的《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仪式将在此举行。

这是全球首个以调解为核心职能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总部设于中国香港

这一机制的诞生,不仅标志着中国从国际规则遵循者向制度供给者的角色转变,更被视为对西方主导的国际争端解决体系的一次“温和革新”。

三年酝酿与60国共识

国际调解院的构想始于2022年,彼时俄乌冲突爆发、台海局势紧张、全球安全信任跌至冰点。

面对传统国际仲裁机制的高成本、对抗性及大国干预争议,中国联合20个发展中国家依据《联合国宪章》第33条提出倡议,主张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三年间,参与国从初始的20个扩展至60个,涵盖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及部分欧洲国家,联合国、非盟、阿盟等20个国际组织亦确认出席签署仪式。

这一快速凝聚的国际共识,折射出发展中国家对现有机制的普遍焦虑,据国际调解院草案统计,传统诉讼和仲裁平均耗时3-5年,费用高达数百万美元,且裁决执行高度依赖西方金融机构。

而调解机制可节省70%的时间和费用,并通过“双方自主同意”原则削弱大国对裁决结果的影响,菲律宾外长曾在闭门会议上直言,他们需要一个不必被迫选边站的平台。

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户香港,是一次兼具实用考量与历史象征的抉择,选址翻新后的旧湾仔警署大楼这座英治时期的殖民执法象征,如今被赋予“以和为贵”的新使命,《纽约时报》评论称,这是国际法权中心从西方到东方的地理与价值转移。

选址在香港有着非常多的考量的,在技术层面,香港的法律体系融合了普通法传统与“一国两制”的灵活性,拥有全球第三大法律人才库,且可支持中、英、法多语言案卷处理,运营成本较海牙国际法院低40%。

更深层的意义在于,香港首次被定位为“国际调解之都”,标志着中国对其“涉外法治试验田”功能的制度性确认。

国际调解院建立的阻碍

国际调解院的制度架构直指现有体系的三大痛点,最主要的就是程序平等原则,不设常任席位,调解员遴选需平衡不同法系代表,决议须经协商一致。

更何况成本也应当进行合理的控制,采用模块化调解流程,允许当事国按需选择调解阶段,避免冗长程序,依托《公约》签署国的联合政治承诺,建立裁决执行互助网络,减少对单一金融体系的依赖。

这种“去中心化”设计引发西方媒体复杂反应,《金融时报》称其为“海牙真正的对手”,而《华尔街日报》则质疑其“可能削弱国际法的统一性”。

对此,中国外交部强调,调解院并非替代现有机制,而是提供“另一种选择”,与诉讼、仲裁形成互补。

王毅外长的出席,被解读为中国对全球治理体系重构的宣言,过去十年,中国已主导创立亚投行(110个成员国)、上合组织(覆盖36亿人口)等机制,但国际调解院的特殊性在于其直接切入国际法治核心领域。

分析人士指出,这体现中国外交策略的三重升级,将“人类命运共同体”从口号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安排,通过非对抗机制输出东方“和合”文化,规避“锐实力”争议,突破其金融中心单一形象,打造复合型国际枢纽。

结语

国际调解院的试验已悄然展开,2024年,菲律宾与越南在香港就南海渔业纠纷达成首个调解案例,双方在保留主权主张的前提下,建立了联合巡逻与资源共管机制。

这种“搁置争议、共享利益”的模式,或许预示着未来国际争端解决的新范式。

当然,挑战依然存在,如何平衡效率与公正、确保小国话语权、应对西方体系的反制,都将考验这一新生机制的韧性。

但正如一位非洲代表所言,世界需要的不是另一个霸权,而是一张能让所有人坐下的圆桌。

当60国代表在旧湾仔警署签署公约时,他们书写的或许不仅是国际法的扉页,更是全球治理多元化的序章。

信息来源:
《国际调解院“落子”香港,中国棋高一着|北京观察》——直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