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案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第二次)
河北省南皮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30日裁定受理沧州市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并指定沧州市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满足破产重整工作需要,并报请法院批准,沧州市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
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工商信息:沧州市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03MA08CUP94G,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志超。注册地: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金鼎领域商业A区303铺。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经营情况:沧州市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7年6月28日设立南皮分公司,南皮分公司于2021年开发“博爵嘉苑”项目(西老庄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位于南皮县。目前受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公司经营管理不善,企业不能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筑工程的施工基本停止,企业的经营活动基本停滞。
3.企业破产原因及目前状况:由于近些年地产市场的发展状况和环境的复杂再加上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沧州市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经过债务人申请,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
沧州市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20日
来源:河北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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