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卫兵、王永卫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卫兵同志任虞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永卫同志任虞城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虞城县人民政府2025年5月15日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葛霞等四十七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葛霞同志任虞城县人民医院院长;

卢方同志任虞城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威同志任虞城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俊英同志任虞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局局长,免去其虞城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徐亚楠同志任虞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袁辉同志任虞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虞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邬红领同志任虞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青峰同志任虞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飞同志任虞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万里同志任虞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永华同志任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卫民同志任虞城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程晓博同志任虞城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虞城县教育考试中心主任职务;

李红志同志任虞城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保华同志任虞城县教育考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秀峰同志任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虞城县城市更新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金国栋同志任虞城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文卿同志任虞城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田红星同志任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诚同志任虞城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队长;

免去李文清同志虞城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队长职务;

丁超同志任虞城县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东同志任虞城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虞城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明辉同志任虞城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廉颇同志任虞城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免去其虞城县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跃峰同志任虞城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永生同志任虞城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勤伟同志任虞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中亚同志任虞城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峰立同志任虞城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磊同志任虞城县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虞城县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秦月华同志任虞城县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虞城县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鹏飞同志虞城县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潘汪洋同志任虞城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刚同志任虞城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帅同志任虞城县园林绿化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训彪同志任虞城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亚楠同志任虞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春阳同志任虞城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博豪同志任虞城县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中心副主任;

免去蔡金城同志虞城县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运增同志任虞城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免去其虞城县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义亮同志任虞城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董光辉同志任虞城县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忠同志任虞城县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朱坤立同志任虞城县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乾同志虞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虞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

来 源:虞城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