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e泊客-天津

近期,一些市民朋友的反馈

跨时段停车收费表示不理解

认为收费不合理或偏高。

例如,有市民提到:

17:50停到18:14

明明才不到30分钟

为什么要收取7元停车费?

这合理吗?

对此,“e泊客-天津”发文解释回应↓↓

跨时段停车收费的具体规则

天津市停车收费采用分时段计费方式,具体规则如下:

日间计时收费:

一类区域:日间8时至21时,收费标准为4元/半小时;

二类、三类区域:日间8时至18时,收费标准为3元/半小时。

夜间计次收费:

一类区域:夜间21时至次日8时,收费标准为4元/次;

二类、三类区域:夜间18时至次日8时,收费标准为4元/次。

计费规则:

日间计时收费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

夜间计次收费在规定的停车时间段内,只要车辆停入,均统一按照计次标准收费;

跨时段停车将分别按照日间和夜间的收费标准计费。

为什么停车不到半小时需要收取7元?

以市民提到的“17:50停到18:14”为例,虽然停车时长仅为24分钟,但由于跨越了夜间和日间两个收费时段,因此需要分别计费,按照车辆停放在二类区域计算:

日间时段(17:50-18:00):属于日间计时收费时段,停车10分钟,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收取3元停车费

夜间时段(18:00-18:14):属于夜间计次收费时段,收取4元停车费。

因此,停车总费用日间3元+ 夜间4元 ,合计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