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

常延丽为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明为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丁晓峰的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耿军强为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杨欣阳为延安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袁家富的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马晓翠的延安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来源:延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