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波金融监管局批复,《关于宁波江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解散的请示》(甬北富民银〔2025〕12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解散宁波江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你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网点、员工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江苏银行5月24日公告,近日收到《宁波金融监管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开业的批复》(甬金复〔2025〕117 号),同意本行宁波分行开业。上述事项已于2024年11月27日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宁波江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行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