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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红政任〔2025〕6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

姚治明等18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红河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姚治明任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 平任红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杨晓敏任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 静任红河州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

朱 超任红河州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支队长(主任);

陈金辉任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免去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永贵任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赛聪敏任红河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戴金华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陆永开免去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孝刚免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 亮免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局局长职务;

龙宪忠免去红河州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王 俊免去红河州就业局局长职务;

普发俊免去红河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向东免去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段吉鸿免去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职务;

高桯砝免去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事业单位副处级待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云南红河发布

总编/杨锐责编/张云龙值班编辑/孔德云编排/邱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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