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胡海燕同志辞去东海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

决定

(2025年5月28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胡海燕同志辞去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有关规定,胡海燕的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5年5月28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丛珊同志为东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5月28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海燕同志为县数据局局长;

李 华同志为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 华同志县数据局局长职务;

赵士强同志县市场监管局局长职务。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5月28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 瑜同志为东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高 峰同志东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 艳同志东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5月28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秦 臻同志为东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李 艳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马如军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陈东亚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5月28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钱 龙同志为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廖艳青同志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沈桂林同志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灌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5年5月27日灌南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闫超群为灌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尹文伟灌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灌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5月27日灌南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庆伟为灌南县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封勇为灌南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免去:

封勇灌南县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灌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5年5月27日灌南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仇卫华为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晓霞为灌南县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周庆伟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于健灌南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灌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5月27日灌南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高涛为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庭长;

孙腾飞为灌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姚志刚为灌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翟洋为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

姜怀玉为灌南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姜耀东为灌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田恒祥为灌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朱茂浪为灌南县人民法院长茂人民法庭副庭长;

乔云为灌南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汤芳芳为灌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蒯舒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庭长职务;

武向阳灌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高涛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职务;

孙腾飞灌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姚志刚灌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魏兴斌灌南县人民法院长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东海发布、灌南V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