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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最新批复

涉及老城、孟津、伊川

具体内容如下

老城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2025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87号

老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洛阳市2025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老城政文〔2025〕3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翠云峰街道前李社区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0.297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草地0.2596公顷、其他农用地0.0381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洛阳市2025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洛阳市2025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5年5月13日

孟津区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84号

孟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洛孟政土〔2025〕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朝阳镇南石山村和白鹤镇马院村1.9883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种植园用地1.5168公顷、草地0.4715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三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5年5月7日

伊川县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伊川县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85号

伊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伊川县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伊政土〔2025〕1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方案,将彭婆镇申圪垱村1个镇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0.6324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伊川县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占补平衡,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0.6324公顷耕地的质量。同时,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伊川县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