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贴布告——

5月16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将36岁的陈某押赴刑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据悉,这名陈某出生于1989年,湖南省攸县渌田镇群力村人。曾在2011年因为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十年后,也就是2022年初,这个陈某又通过他人介绍,先后加入县城内20多个初中生,自建QQ群、微信群,添加女学生为好友,诱骗女学生与其发生性关系。

陈某不仅自己先后奸淫3名幼女,还伙同他人实施轮奸3次……

而且还介绍从中牟利,敲诈勒索,拍摄奸淫过程视频等。

总之,性质很恶劣,后果很严重,最终判为死刑!

恶人已死,罪有应得。可是我们该反思什么?特别是我们的受害者和家长!

孩子还未成年,心智并未成熟,做事难免失当。可是,我们的家长在这一过程中是否尽到了监护责任,无论是诱骗还是强奸,家长对于自己的孩子都应该时刻关心,关注其日常言行及动向。

保护孩子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家长更是责无旁贷。此类之事已出现不少,我们必须重视起来,警觉起来,杜绝发生!

如何杜绝,我想,只要多用点心,就会减少或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