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关于特朗普“全球关税”的事还真是折腾了半天,法律战,舆论战,口水战,那到底特朗普这个大招“全球关税”还能打下去吗?美国内部又发生了什么深层博弈呢?一起来看看
一开始特朗普遭遇了重大挫折,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一致裁决,特朗普的“全球关税战”超越总统权限,属于越权违法行为,应立刻停止并取消施加的关税
在贸易法院里,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一民主党,一共和党,一无党派,三人给出统一裁决,其中一名法官说:
我们法院不是在评判特朗普发起“全球关税战”对不对,或者明知不明智,我们关心的不是关税战要不要打,我们关心的是特朗普超越了总统权力,联邦法律不允许他这么做
因为特朗普打关税战,所引用的权力是1977年美国通过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这法律诞生于冷战时期,主要用于应对紧急情况
法律规定,如果美国发生对国家安全、外交情势、重大经济异常等特殊威胁时,美国总统可以绕开国会,直接宣布制裁、冻结资产等行为
比如伊朗人质危机时,就绕开国会直接冻结伊朗政府资产
再比如911时,小布什也是绕开国会直接冻结恐怖组织的资产
可以看到这条《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的重点是在“紧急”二字,只有当面临紧急情况时,才能使用该法,并且引用该法,从来没有“加关税”这个选项,都是冻结资产,或者制裁禁止商业活动
所以这次“联邦贸易法院”的三名法官一致裁定,美国并不处于紧急状态,特朗普不能引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给自己扩权
而这一裁决做出后,对特朗普是一次打击,因为法院裁决十天内生效,特朗普要在十天内取消对墨西哥和加拿大额外征收的关税,也包括因芬太尼问题美国对中国征收的关税等
等于嚷嚷了半天,全球关税结束了?
当天白宫发言人紧急召开记者会,声明立场,白宫发言人说:
全球各国对美国的不公平对待加剧了美国历史性的、持续性的逆差,这些逆差造成了国家重大紧急状态,它摧毁了美国社区,让美国工人失业,削弱了美国国防工业,这些事实难道不属于紧急状态吗?
联邦贸易法院那些非人民选出的法官,根本无权判断什么叫做“国家紧急状态”
相反大多数美国人民拥戴的特朗普,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特朗普致力于动用一切行政权力和手段,来应对美国这场重大危机,让美国再次伟大
在讲完上述话后,特朗普发起上诉,将“贸易法院”的判决,上诉到“联邦上诉法院”
然后更戏剧性一幕发生了,联邦上诉法院同意特朗普的上诉有效,暂停了“贸易法院”做出的“全球关税战”停止的裁决
等于是特朗普“暂时”可以继续打“全球关税战”
这不到24小时,关税大战如此大的事件,跟烙煎饼一样翻过来又翻过去,看的大家云里雾里,也就股市上上下下,被提前埋伏的人狠赚了一笔
但这事根本没完,这才刚刚开始
联邦上诉法院,是暂缓执行“贸易法院”的决定,他给双方时间,提交新的材料和证明,来支持自己的观点,然后递交复审申请
这个复审合议庭,会在7月份开庭,然后审上一两个月,也就是八月九月会有结果
合议庭复审的结果:
特朗普赢,就继续打全球关税战
贸易法院赢,就停止打全球关税战
那如果对“合议庭复审”不满意的话,还可以进行“全院复审”
区别是“合议庭复审”,是几个法官复审
全院复审,就是所有法官一起复审
全院复审,还要再复审四个月,换句话说,2026年1月,全院复审才会有结果
当“全院复审结果出来”:
特朗普赢,就继续打全球关税战
贸易法院赢,就停止打全球关税战
那如果对“全院复审”结果还不满意,还可以再往上面打,开启“最高法院裁决”
那这上面的所有流程,从“合议庭复审”到“全院复审”,这期间虽然“法院官司”还在打着,但特朗普在复审期间,依旧可以继续打关税战
所以是他审他的,我打我的,美国法律确实是比较复杂一些
那么当这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将在2026年10月,开启第一次口头辩论环节,双方罗列证据和材料,要说服最高法院大法官
美国高院一共8名大法官,外加一位首席大法官,那8位大法官的立场倾向如上图,有5位保守派,3位进步派
而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有个称号叫做“关键摇摆者”,他当首席大法官20年,当其他大法官4:4打平时候,他多次投下最关键的一票,决定大法院判决结果
而他的投票结果,有支持保守派的,也有支持进步派的,虽然他被认为是保守理念的大法官,但在投票结果上,并没有一边倒的支持保守派
所以关于“全球关税战”的官司,打到大法院后,这八个大法官先投票,保守派和进步派是5:3,但不排除保守派出现倒戈情况,而且倒戈的可能性并不低
因为大法官探讨的从来不是某件具体案件的本身,大法官探讨的是“程序正义”
就是你发动“全球关税战到底对不对”,大法官不关心这个
大法官关心的是,你到底有没有权力,有没有走正常法律赋予的权力,去施行你的政策
这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大法官最关心的
而特朗普的做法属于明显的越权,程序和施权的过程也不符合其引用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定义
所以出现保守派大法官倒戈的情况,概率不低
而一旦这8位大法官投票结果是4:4,那最终决定权就要看“关键摇摆者”首席大法官的决定了
而从以往“罗伯茨”着重讨论“法律正当”和“程序正义性”的特点来看,他不会关心“关税战”到底该不该打,到底能不能“让美国伟大”,他关心的是法律本身,是特朗普到底有没有权力,有没有走正常法律赋予的权力,去施行你的政策
所以首席大法官这一票,投向反对特朗普的概率,并不低
那么如果最高法院判决特朗普输,那特朗普的“全球关税战”就真的输了吗?
并没有,甚至讲的更直白点的话,就是三个字“无所谓”
上面提过,最高法院最快的第一次口头辩论,将在2026年10月开始,真的审理完给出结果,最快也要到2027年6月,这时候都过去两年了
而在这期间,特朗普“关税战”施加的关税,会一直有效
那再退一步讲,假如美国大法院的进展神速2026年就给出了判决,特朗普也有很多招数去规避
其中一个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换法条”
现在特朗普是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来给自己扩权,绕开国会,给其他国家加关税的
那引用这条法律如果被“最高法院”判决违法无效的话,换一条法条即可
上面就是特朗普手里可用的主要法条,其中IEEPA机制就是现在在用的,也在打官司辩论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
但除了IEEPA外,特朗普可用的法条还有201、232、122、以及最著名的301条款
这些特朗普都可以用,所以就算最高法院判决特朗普输了,他换一条法条,或换另外几个法条,一样可以继续打全球关税战
所以总的来说,即便美国法院判决特朗普引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去打关税战违法,那也是没用的,对于实际的“全球关税战”,不会有什么本质性的影响
因为光“合议庭复审、全院复审、再到高院最终判决”就已经要两三年,特朗普一共才执政四年,他还能换法条继续打
更何况“加关税”只是谈判桌上增加筹码的手段,特朗普要的不是加关税,而是最终的新贸易协议
特朗普最新表态又在邀功“他赢了”,说欧盟愿意加速谈判
特朗普要加欧盟50%关税,这么高的税欧盟又怎么可能撑得住一两年,所以双方谈判一定会尽快开启
那等到特朗普和欧盟签署了“新贸易协议”,也就无所谓美国法院对他的审判和起诉了,因为“关税”只是手段,协议才是最终目的
面对关税战,全球各国需要的是挺起来据理力争的勇气,和不服美国极限施压的手段,只有展现出自己抗争到底的决心,才能不被美国吃干抹净
各国的决心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靠着美国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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