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作为游客,观赏兵马俑,主要是站在远处,看着整齐列队的帝国军团,感受那一股肃穆庄严、气势磅礴的厚重感。而假如你是一名亲自参与发掘的考古工作者,小心翼翼擦拭掉覆盖几千年的黄土,近距离看着一具具或完整,或破损的躯体破土而出,重见天日,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许卫红这样描写2009年11月12日,她独立率队并亲自操刀清理出第一尊俑头的场景。“端详存有彩绘的俑头,脸庞粉红润泽,朱唇轻抿,壅颈翠绿,哪哪都好。‘他’单只大眼睛瞪着我:‘干吗惊醒我沉睡了2000年的美梦’?”

尽管此时许卫红已经发掘兵马俑20年,还是被这样一尊活生生的俑头轻而易举地震惊了。鲜活感,是每一个近距离观察兵马俑的人,都很难不涌上心头的关键词。看着它们,你很难不去思量一个问题,两千年前,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制造了这些栩栩如生的陶俑。或者换个角度来问:这些从泥土里重新露面的可爱的塑像,当年曾和一群什么样的制造者面对面,彼此沉默对视,互相慨叹着彼此的命运。这些制造者,有个统一的身份,叫做“骊山徒”,因为秦陵就修筑在骊山。《史记》记载,秦廷累计发动了七十万骊山徒,分别建造阿房宫和始皇帝帝陵。兵马俑的制造者,显然就是其中的一部分。所谓“徒”,不仅仅是指罪犯,还包括服徭役者。所以大致来说,这些人分属几种群体。

第一类是注册为工籍的工匠,文献里也经常称呼他们为“技艺之民”。他们有的来自中央官署,有的则从地方郡县征调而来。他们可能是其中技艺最高超的核心人群。第二类则是义务服徭役的编户齐民。无论秦汉,符合条件的无爵或者爵位低微者,都需要每年服三十日的徭役。徭役的内容很多都是建造大型工程,比如制造兵马俑、修筑长城等等。第三类则是居赀。居赀是秦朝法律体系里的术语,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人因各种原因欠了官方钱,又无力偿还,就通过义务劳动来抵债。睡虎地秦简里有一份文书,讲秦的阳陵县,向一名叫做“毋死”的平民追债。毋死共欠官府8064钱,假如他还不上这笔钱,就不得不通过居赀的形式,劳动抵债。每天抵8钱,要为官府做1008天的苦力才能还完。假如劳动期间要吃公家的饭,就得再扣掉2钱。制造兵马俑的人群里,一定也有很多类似的人。

最后一类则是各种犯刑的罪犯,也是其中身份最低微、境遇最悲惨的一类人。按照秦律,他们轻者剃去发须,重者被刺面、割鼻、砍脚,然后再身戴木质或铁质刑具,继续参与劳动。现在关于秦朝的劳动刑期究竟是无期,还是有期,还有很大争议。不过即使有限期,死于劳动中的刑徒也不在少数。从考古的结果来看,秦汉刑徒服役过程中,每天都有1至6名刑徒因为疾病、劳累、责罚等原因丧生。一号坑的某件陶俑,足底踏板上留下了两枚秦人的脚印。经过研究,这两人的大概身高约在1.6米、1.26米。不出意外,后者当是一名未成年人。而未成年人出现在此处最大的可能,是他和他的母亲同时因罪被收编,变成了“小隶臣妾”,而被迫参与了兵马俑工程。

以上四类人混合在一起,组成了制造八千具兵马俑的主力军。比如有一件陶俑的手腕处,刻着来自咸阳、栎阳、临晋、安邑四个籍贯工匠的名字。他们来自大一统之后的秦国各地,因为同一项政治任务而被强权政令聚集到一起。汉朝的开国功臣里,有一位淮南王英布,他就曾经当过骊山徒。不知道他的具体任务和兵马俑有没有关联,会不会有哪具陶俑上,留着他的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