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秘书长李俊俋滥用公务车请辞获准,“监察院”副院长李鸿钧今天宣布暂停调查,对此,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黄国昌表示,如此说法根本禁不起考验,简直是拿“犯罪经告发”作为滥权的遮羞布,过去在力旸光电弊案早就前例可循,再次展现“绿色监委能、其他人不能”的双标。
针对李俊俋滥用公务车争议事件,“法务机构”主管郑铭谦受访时证实,台北地检署已经立案调查。李鸿钧今天上午举行记者会说明,依照监察法第26条、监察法施行细则第27条规定,只要司法启动调查,“监察院”就不能调查,因此只能先暂时停住,等到司法侦查有一定进度后再行调查。
黄国昌稍早在脸书发文表示,李鸿钧面对自家监委涉案,竟然想要胡乱引用监察法、监察法施行细则鱼目混珠,“只要司法启动调查,“监察院”就不能调查,所以本来机制已经启动,但是北检已经正式启动调查,那我们也只能暂时停住,等到司法有一个确认的结果,“监察院”才能再进行调查。”
黄国昌直言,对于“监察院”一连串公器私用的丑闻,如此说法不仅禁不起考验,简直是拿“犯罪经告发”作为监委滥权的遮羞布。事实上,刑事侦查与监委调查同时进行者所在多有,“我们的监委是刻意选择遗忘,还是在欺骗社会大众?”
黄国昌举力旸光电弊案为例,早在2024年4月22日陈凯凌、古圣等人遭到起诉之前,尽管还在刑事侦查,“监察院”早就同时进行调查,包括调阅“经济部门”、“农业部门”及台南市政府等机关的并且在2023年11月20日要求台南市审计处进行案情简报。
黄国昌说,这些内容都写在“台南光电小二甲审查案”的调查报告,何来司法启动调查、“监察院”就不能调查,如果按照李鸿钧的意思,难道只要民进党的“御用鹰犬”台北地检署把案子摆到天荒地老,公器私用、违法事实明确的监委就可以持续安然无事,“监察院”就可以继续摆烂。
黄国昌表示,这种廉能标准会不会太好笑,再一次赤裸裸展示“绿色监委能、其他人不能”的双标,“监察院”不要把“犯罪经告发”当成遮羞布,更不要想再包庇自家人,“以为一个李俊俋请辞,事情就可以这样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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