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姜灿与被执行人赵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5月24日作出(2023)湘0521民初121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赵晶应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姜灿借款本金59 490.92元以及利息。现被执行人赵晶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姜灿向本院申请公开悬赏执行。为尽快执结该案,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赵晶公开悬赏执行,特此公告: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赵晶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案款的10%作为悬赏金奖励。本院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0739-2614111、18773965668。

联系人:申涛。

邵东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赵晶身份情况:

邵东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凌辞成与被执行人王如颂、周志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30日作出(2015)邵东民初字第373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王如颂、周志辉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凌辞成借款本金150 000元及利息。现被执行人王如颂、周志辉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凌辞成向本院申请公开悬赏执行。为尽快执结该案,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王如颂、周志辉公开悬赏执行,特此公告: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如颂、周志辉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案款的10%作为悬赏金奖励。本院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0739-2614111、18773965668。

联系人:申涛。

邵东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王如颂、周志辉身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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