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绛出任上元县令时,发生了这样一件案子:甲、乙二人酒后斗殴,事后,甲回家卧床休息,夜晚却被奸人砍去了双脚,甲的妻子就将乙拉扯到县衙,告他杀甲之罪,而此时甲已死去。元绛让甲妻回去,说:“回家为你的丈夫料理丧事,乙已服罪了。”
元绛暗地里派人跟踪甲妻,发现甲妻与一迎面而来的和尚窃窃私语。于是立即逮捕了那个和尚,一经审问,即知他是与甲妻共谋杀甲的罪犯。
【原文】
元绛摄上元令,有甲与乙被酒相殴,甲归卧,夜为盗断足,妻执乙诣县,而甲已死。绛遣其妻曰:“归治而夫丧,乙已服矣。”阴使迹其后,见一僧迎之私语。即捕僧,乃乘机与其妻共杀甲者。
选自(明)张岱《夜航船》。
【注释】
1.被酒:被酒所中,即喝醉了酒,
2.诣:到,前往。
3.服:这里指供让犯罪事实。
4.阴使迹其后:暗地派人盯着她。
【简评】
县令清明,真凶难逃法网;甲妻杀夫而嫁祸他人,可见歹毒妇人心,和尚不守戒律犯奸杀生,实为佛门败类。
未完待续……
本系列是从浩繁的文献中精心选编出来的宗教小品故事。
本号是一个传播优秀文学传承传统文化的平台。阅读是一件重要的小事,关注本号,一起来读书养性、终身学习!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