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开曝光第二批5起畜禽养殖业典型环境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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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某养殖有限公司通过渗坑违法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案
【案件简介】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对位于朝阳县东大道乡的朝阳县某养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养殖生猪3600头,有猪舍4座,化粪池4个。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其养殖场东北侧30米处私挖一处未做防渗漏处理的渗坑,排放到渗坑内猪粪便流入下游村庄河套内。经对渗坑内猪粪水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BOD、粪大肠菌群等排放浓度超标。
【查处情况】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以及《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具体规定,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来源:辽宁生态环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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