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新闻真是比小说还魔幻。
在广西,一名男子跑去果园偷梨,结果偷到一半被果农李大爷发现了。李大爷怒吼一声:“你别跑!”小偷吓得撒腿就跑,结果自己脚下不稳被树枝绊倒,正好李大爷手里的锄头也“天降正义”地砸在了他的小腿上。
受伤后的小偷也没敢声张,拖着自己的伤腿走了。本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不,精彩的才刚开始。
几天之后,小偷王某竟然回来了,张嘴就找李大爷要20万元的赔偿!
理由也振振有词:我的腿,是在你果园摔的,是你锄头砸的,你得负责!
你说这事离不离谱?人家来偷你家东西,最后你还得赔钱给他?现实版“反派有理论”,上演得太彻底了。
李大爷当然不答应,坚决表示:凭啥?你自己作贼心虚摔倒的,关我啥事?
于是,王某一纸诉状把李大爷告上了法庭。
结果法院一锤定音:王某偷梨违法属实,李大爷追贼也无错,但是“防卫过当”。
最终,法院判李大爷赔王某医药费的一半,也就是3.5万元。
李大爷听完这个结果,脸都绿了:我种一年的梨才赚几个钱?现在反倒得赔小偷?
这事传到网上,网友直接炸锅,很多人在评论区开了“吐槽大会”。
有人直接整活:“李大爷听完判决当场住院,后果很严重,建议法院赔偿10万医疗费。”
河北网友幽默上线:“以后见到小偷得喊他一声:‘哥,您慢点偷,别摔着。’”
有网友说:“还得给小偷端茶倒水,别饿着低血糖犯了,那赔偿金额更高。”
山东网友一本正经:“照这判法,锄头砸人了,锄头厂家要不要分担点责任?”
广东网友分享亲身经历:“我们村以前也有人偷龙眼摔断腿,还真去打官司要赔偿。后来邻居说:以后偷完要走楼梯下树。”
还有人调侃:“看完这新闻我吓一跳,要求法院赔我精神损失费。”
网友金句频出,但笑着笑着,却让人心里发凉。
小偷违法在先,结果却靠着“受伤”博来了3.5万赔偿,这到底是在惩罚谁?是惩罚偷东西的人,还是惩罚敢站出来维护权益的普通人?
一锄头砸掉的,不只是小偷的腿,还有李大爷的公平感。
法律当然要讲规则,但规则不能变成冷冰冰的“模板”,该保护的人得保护,不能让好人寒心。
有人说,现在这个世界已经癫得我不认识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
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看法,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你站李大爷,还是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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