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上周发布了重磅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大家感兴趣的

什么是配售型保障住房?

以及它的申请条件、申请方法

配售型保障住房能否出售等相关问题

赶紧来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注意!该政策为意见稿!还未实施!

最后大家如果有针对本次意见稿

有相关建议、意见

可以到文章最下方部分

获取提意见的入口

Part1

什么是配售型保障房?

图源:酷吧

✅什么是配售型保障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实施封闭管理,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工薪群体配售的住房。(房价肯定会比商品低)

大家可以理解为:不可随意出售、房源价格相对较低、中小户型(一房或两房住房)的保障性住房,购买时是现房哦!

✅封闭管理是什么意思?

答:1、不能当做商品房进行买卖!你只能将房源卖给同样符合配售型保障房申请条件的人。

2、你也可以申请政府回购的方式出售房源。

✅重要提醒:如果官方发布了配售型保障房如果配售两次后依旧有剩余房源的,那么这些房源是有可能(不是一定)会面向公租房、保租房人群配租的!

征求意见稿原文:

https://zjj.sz.gov.cn/hdjlpt/yjzj/answer/4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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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配售型保障房申请条件

图源:酷吧

✅配售型保障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没有住房!且3年内没转让过住房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都有深圳户籍

3、申请人正在缴纳社保,且缴纳了五年以上;(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三年以上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没有享受过高层次人才购房有关的各类补贴,没在深圳或者国内其他地方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5、相关部门会结合对应住房做出一定的条件调整,会在配售公告中为大家标明的。

政策原文:(上下滑动查看)

配售型保障房申请条件(原文)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为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在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将户籍迁出本市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三)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五年以上,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三年以上;在本市服役或者原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其服役年限计入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年限。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享受过高层次人才购房有关的各类补贴,均未在本市及国内其他城市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申请人配偶在原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但在原婚姻存续期间已转让该住房或者离异时该住房归原配偶所有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其中单独一人作为共同申请人的,该共同申请人的配偶应当同时满足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条件。

Part3

配售型保障房怎么申请?

图源:酷吧

✅简单理解就是:

1、先申请资格(资格2年内有效有效)

2、然后有房源了就可以直接申请房源

3、然后进行摇号抽签排序选房,人人都有机会!(和现在保租房摇号选房差不多)

政策原文:

1、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提交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申请信息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户籍、婚姻、社会保险、学历等。

2、资格申请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人对申报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作出承诺。

3、资格申请自申请通过之日起两年以内有效。资格申请失效后申请人仍有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求的,可以重新提交资格申请。

4、资格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信息平台申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购买意向。

Part4

配售型保障房注意事项

(能否出售?)

✅配售型保障房注意事项:

1、不可当做商品房出售,只能进行封闭房源流转(也就是卖给同样购买符合配售保障房的人)

2、配售型保障住房感觉更多是用来为大家提供一个住的地方,而非拿来做投资!

3、购房人持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期间,不得出租、擅自转让、擅自抵押、改变住房居住功能等。(原文第二十九条)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3年内不可以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放弃选房两次;(2)选房后规定时间内不签订买卖合同;(3)签了合同但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前,因申请人原因解除合同的)

✅如果大家要把配售型保障房出售!有两点相关限制:

1、如果大家要进行封闭流转售卖给同样符合购买符合配售保障房的人,(主管部门可制定参考价格上限,杜绝以此谋利。)(原文第二十二条)

2、如果封闭流转超过了一年以上没人买,那么可以申请政府回购,回购价格=原购买价格×(1-年折旧系数×建筑物已使用年限)),所以这个官方给出的回购价格一定是比你购买价格要低的,(原文第二十四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发生回购的,回购价格=原购买价格×(1-年折旧系数×建筑物已使用年限))

Part5

提出你的意见!

✅对该意见稿的内容有任何建议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方法一:

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

(https://zjj.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第一步:复制官网链接,进入深圳住建局,然后点击互动交流;

第二步:点击民意征集中的配售型保障住房的文章

第三步:然后你可以下载官方文件原文!填写你的个人信息,提出你的意见

✅方法二: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gc@zjj.sz.gov.cn。

✅方法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19室(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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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住房和建设局

▌编辑:阿羊(李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