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柳
近日,融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长安镇环城路汽车站北50米的融和天第小区进行举报问题的核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违规停放占用该小区7#、8#楼入口的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且检查时车主未在现场不能当场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融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向小区业主委员会了解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的情况。
融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抵达融和天第小区后,迅速对举报问题展开核查,在检查到7#、8# 楼入口处,发现一辆私家车停在入口的消防车通道处,将通道完全堵塞。经现场询问业主委员会及周边居民得知,车辆停放已久,车主并未在现场,无法当场整改,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随后,消防监督员通过车辆登记信息与车主取得联系,要求其尽快到场处理,并在车上张贴《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告知单》。车主赶到现场后,大队消防监督员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详细讲解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融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私家车张贴《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告知单》。
消防部门强调,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实施救援的“生命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堵塞。此次处罚不仅是对涉事车主的惩戒,更是给广大市民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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