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的浪潮中,“钉子户”这个词频繁地闯入大众视野。对于“钉子户”,大众的看法褒贬不一。有人对之嗤之以鼻,视其为阻碍城市发展、使道路建设受阻、给他人带来不便的存在;可也有人认为这些“钉子户”背后有着道不尽的苦衷,是无奈之举。
在网络上,只要输入“钉子户”三个字,海量相关新闻便映入眼帘。新闻中常见“当初给500万补偿,被拆迁人却拒绝搬迁,如今后悔不已”之类的报道,更有甚者,无论给出多少钱都坚决不搬。这些“钉子户”即便面临着断水、断电、断路的艰难境况,却依然选择坚守在原本的生活之地,一年、几年,甚至十几年、几十年……那么,究竟是什么让他们如此执着,宁愿过着这般艰难的生活也要做“钉子户”呢?
据征拆律师结合过去几年经手的维权案例进行深入总结,发现矛盾的根源大多集中在拆迁补偿款方面。以下是几种主要情况:
1、对拆迁补偿款不满意
众多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拒绝签字,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拆迁补偿款心存不满,认为其未达到自身心理预期。他们觉得自家房屋地理位置优越,面积也较为可观,理应获得更高的补偿,可与拆迁方经过多轮艰难博弈后,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久而久之,成为“钉子户”便在所难免。
2、对拆迁补偿款满意但存在盲目从众心理
部分被拆迁人受到新闻报道影响,认为只要成为“钉子户”就能获取更高补偿,可这种想法实则是不可取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且房屋价值由专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规范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若被拆迁人对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存疑,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还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也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由此可见,拆迁补偿并非无章可循,单纯靠拖延时间并不能保证获得更多补偿。
征拆律师能够凭借专业素养,对房屋评估过程或结果进行细致审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环节。
3、恋生长地,守护祖宅情怀
中国传统文化中,“土生土长”“近乡情怯”的观念深入人心,家的意义重大。正因如此,不少被拆迁人因对老房子的眷恋、不舍,或是担心搬迁后离家过远,而拒绝拆迁。对于这类情况,若拆迁方能加以耐心劝导和协调,往往能够妥善解决。
4、拆迁方补偿不合理
有时问题的关键在于拆迁方。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可能出现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错误、拆迁文件不完备等状况,或者给出的拆迁补偿无法保障被拆迁人基本生活条件等问题。一旦征收环节出现瑕疵,被拆迁人便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在维权的这段时间里,便“无奈” 地成为了“钉子户”。
时间对于被拆迁人而言尤为珍贵。征拆律师可根据被拆迁人具体情况,制定高效维权方案,尽可能缩短维权周期,有条不紊地为被拆迁人争取合理权益。
如果被拆迁人是因为拆迁方给出的拆迁补偿款不合理而成为“钉子户”,那么可以选择暂不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继而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权。切记,切不可采用单纯拖延、拒不搬迁等不理智行为,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被拆迁人若想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就应当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与律师沟通,借助专业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总之,在拆迁过程中,无论是被拆迁人还是拆迁方,都应秉持理性、合法的态度,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矛盾升级,让拆迁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同时也保障被拆迁人的正当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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