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日审查国民党立委翁晓玲等,提出的“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之1条文修正草案”,就是否要有“育孙假”,翁晓玲和民进党立委因无共识爆发口角,全案保留交协商。翁晓玲批,她与民进党委员共事一年多,看到他们就是意识形态,为反对而反对,“只要是翁晓玲的提案,十之八九就是反对”。

翁晓玲表示,台湾(地区)生育率低,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年轻人正处于拼事业的阶段,担心若生了小孩,没时间照顾,或是不敢给托育机构照顾,而且养育费用开销大,因此就算是现行法有留职停薪的“育婴假”,但是申请的年轻人不多,而且也不敢请假。

翁晓玲指出,看到北欧瑞典,有“育孙假”,从制度面上鼓励祖父母可以帮忙带孙,她认为这是个好的方式,所以参考国外法制提案修法,于公务人员任用法中增加育孙假,希望有助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增加公务人员生育的意愿。

翁晓玲说,没想到只是于法条中增加“育孙”二字,明订“育孙”亦可列为公务员留职停薪的事由,这样清楚简单的修法,民进党立委吴思瑶、陈培瑜、庄瑞雄、沈发惠等竟联手反对,反对给予育龄青年更多的支持、反对给想亲自照顾孙儿、成为儿女后盾的祖父母们有更清楚明确的法律上的权利保障。

翁晓玲斥,民进党那群委员们口口声声肯定修法立意良善,却仍坚持维持“育婴假”就足够了,还说“育孙”概念不清,没有涵盖育曾孙。他们实际上是鸡蛋里挑骨头,以今日社会型态,现职公务员须育曾孙者,恐怕是屈指可数,若真有这样的个案,依照本法案的原意,就同意他们申请育孙假,又有何不可?

翁晓玲批,她与民进党委员共事一年多,看到他们就是意识形态,为反对而反对,“只要是翁晓玲的提案,十之八九就是反对”。今天育孙假条文修法审议结果是法条保留,留待政党协商。希望之后在立法机构院长韩国瑜召集的政党协商会上能取得共识、顺利通过, 为公教人员争取更多的福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