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芒种
亦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
枝叶繁盛,万物竞秀
守护绿水青山
柳州法院一直在行动
以法为“镰”
利剑出鞘护生态
融水法院
近日,融水法院依法审理并惩处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与一起非法捕猎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彰显了司法权威与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决心。
案件一
2022年8月,被告人韦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采伐杉木、马尾松林木。经依法测算,涉案林地面积为0.48公顷,森林蓄积量达39立方米,出材量28立方米,这一行为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
2024年10月,韦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庭审过程中,韦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现出了一定的悔悟与自省。融水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韦某罚金人民币3000元。
案件二
2022年9月,被告人张某、李某以食用为目的,结伙准备好工具,在山上诱捕过境候鸟。次日返程时被巡逻的民警抓获,当场查获被捕杀的野生鸟类共75只。经柳州市森林公安局认定,两人猎捕的鸟类均被列入《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根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第四条的规定,上述涉案动物总价值39500元。被告人张某、李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于2025年3月27日向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缴纳生态损失赔偿金39500元。
图源侵删
融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非法捕猎国家重点野生动物,其行为已经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李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以责为“耒”
普法惠民育法魂
鹿寨法院
6月5日上午,鹿寨县中渡法庭的干警们走进英山小学,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生态环境法治课。
中渡法庭紧扣“司法赋能绿色发展”主线,以“精准滴灌”式普法构建校园环境保护教育防线,将专业法律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内容。干警们通过“找朋友”、有奖问答等趣味互动游戏,将环境保护知识巧妙融入其中,让同学们在轻松愉快的游戏中学习法律知识,使原本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有趣。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将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爱护环境,争做保护生态环境的践行者、宣传者和推动者。
柳江法院
近日,柳江法院三都法庭创新推出“青葱少年”成长记系列之“共植法治之树,守护‘青葱未来’”特色普法活动。
此次活动采取“普法+实践”的形式,通过引导孩子们参观“青葱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文化长廊,指导孩子们分组协作、亲手栽种桂花树苗,实现了法治教育与生态文明的有机结合,让法治意识如桂花芬芳般沁入孩子们的心田。
在生机盎然的龙城土地上,柳州法院将持续秉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以司法之力,为每一泓清波筑屏,为每一抹绿意护航。
信息来源:柳州法院综合
编辑:李炫葵
校对:成彦彦
责编:黄麟茜
审核:蒋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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