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效遏制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从严查处涉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面向社会征集“村霸”“沙霸”“矿霸”“行霸”“市霸”“街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受理范围、举报须知、举报渠道等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强揽工程、严重侵害村民和村集体利益、非法侵占或骗取国家项目资金以及侵占和垄断集体资产资源、强占高标准农田等“村霸”“乡霸”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采沙、非法采矿、破坏自然资源以及垄断矿产资源、强揽工程项目、欺行霸市、横行集贸市场以暴力手段强买强卖等“沙霸”“矿霸”“市霸”黑恶势力犯罪。

(三)聚集在社区村居、街头巷尾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强要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放贷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街霸”违法犯罪行为

(四)包庇、纵容、充当“六霸”等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有关线索。

(五)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核实和反馈处理结果,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对实名举报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953-6566110、0953-6566039

(二)来信举报邮寄地址:青铜峡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青铜峡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青铜峡市公安局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六霸”黑恶线索。同时正告实施黑恶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青铜峡市公安局

2025年6月5日

来源:刑事侦查大队

来源:平安青铜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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