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明代郡王绝嗣,能过继一个儿子给他,然后承袭爵位吗?答案是不能。

比如出自沈王一脉的黎城王爵位,传了一代以后,在明宪宗成化年间绝嗣,虽然过继了一位堂侄,但却不能袭封黎城王。更为魔幻的是,这位过继子的生父日后也面临了绝嗣的难题,他竟然还必须“归宗”。

所以说礼法这种东西,都必须要服务于现实,故纸堆中的三言两语,无法解决各种各类的实际困难。

那么沈王家族在成化年间还有哪些故事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

沈简王一脉

沈简王一脉

明代首封沈王朱模,太祖朱元璋第二十一子,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册封,封国辽东沈阳,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改封山西潞州府(今山西长治),宣德六年(公元1431年)去世,谥曰简。

沈简王共八子,均为庶出,其中长子袭爵(即沈康王),第七子朱佶炵早逝,其余六子均封为郡王

  • 陵川王

朱佶煃,沈简王次子,永乐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封陵川王。兄长沈康王薨逝后,身为沈王家族辈分最高、年龄最大的郡王,朱佶煃也习惯于为本府宗室出面发声。

比如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的时候,陵川王上奏朝廷,表示王府禄米本来可以自行收纳,但最近因为沈王府纪善等官“以监收取罪”,故而巡抚都御史提出由当地有司将这些禄米收贮于府仓,然后再行分发。

只是这样一来一去,王府还要支付脚价费,实际到手不过八成,长此以往,必然会“岁月不给,必成饿殍”。这是以一人之罪而牵连宗室,故而朱佶煃希望朝廷能够恢复王府的收纳权,不然自己只能带着沈府宗室“赴阙面诉”宪宗无奈,只能下旨一切照旧。

庚寅,沈府陵川等王奏:“自前禄米本府收纳,近缘沈府纪善等官以监收取罪,巡抚都御史奏请收贮于有司仓,令本府往支。然脚价所费,什去二、三。岁月不给,必成饿殍。欲率子侄赴阙面诉。”上复书准其所奏,令照旧各府收纳。但戒今后不许教授人等似前多收作弊,亏损纳户。—《明宪宗实录卷八十五》

成化十年(公元1474年)十月,陵川王朱佶煃去世,享年六十八岁,谥曰康肃。

朱幼(土堅),陵川康肃王嫡长子,正统十三年(公元1448年)封长子,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去世,终年三十八岁。

朱铨(釒夢),陵川康肃王嫡长孙,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九月袭爵,随即奏请追封其父为陵川王,谥曰怀懿。成化十五年(公元1479年)三月,西城副兵马指挥韩俊之女被封为陵川王妃。

从史书记载来看,朱幼(土堅)这位追封陵川怀懿王还有一个遗腹子。成化十五年(公元1479年)八月,朝廷为陵川王第五弟赐名诠鉼。根据天顺四年(公元1460年)颁布的新规,男性宗室要年满八岁“方许请名”

  • 平遥王

朱佶煟,沈简王第三子,永乐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封平遥王,正统十一年(公元1446年)去世,谥曰僖靖。

朱幼(土量),平遥僖靖王长子,正统十二年(公元1447年)袭爵,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正月去世,终年四十二岁,谥曰懿安。

懿安王无嗣,死后不但禄米停支,还要除国。由此一来,王府遗留宫眷的生计立刻就成了问题。在僖靖王妃王氏的奏请之下,朝廷同意每年特赐养赡米一百石。

乙丑,赐平遥僖靖王妃王氏食米岁一百石。以妃奏其子平遥王幼(土量)薨,禄米停支,而所遗家眷无以自给故也。—《明宪宗实录卷一百四》

到了成化九年(公元1473年),宪宗深感王氏等人生活困苦,又将养赡米的数额调整为一百五十石。

  • 黎城王

朱佶燏,沈简王第四子,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封黎城王,正统九年(公元1444年)去世,谥曰昭僖。

朱幼(土爰),黎城昭僖王次子,正统十二年(公元1447年)袭爵,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三月去世,终年四十一岁,谥曰庄惠,无嗣。当年四月,清源王朱幼㘧第五子镇国将军朱诠鏴,被过继给庄惠王以奉其祀,但不可袭封黎城王。

先是黎城王以年老无子,乞如例以诠鏴为子奉承宗祀。既而王薨,沈王幼㙾为之请,故有是命。—《明宪宗实录卷一百六十五》

由于有了嗣子,朝廷给庄惠王继妃秦氏的养赡米,就不像给平遥王府那么大方,每年只有五十石而已。当然根据史书的记载,懿安王似乎也有个过继子,并且一直传到了明世宗嘉靖年间,但过继时间成谜。

甲戌,命沈府平遥懿安王孙辅国将军勋渰:管理平遥王府事。—《明世宗实录卷一百三十二》
  • 稷山王

朱佶焆,沈简王第五子,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封稷山王,正统七年(公元1442年)去世,谥曰悼靖。

朱幼垬,稷山悼靖王长子,正统十二年(公元1447年)袭爵,天顺六年(公元1462年)去世,谥曰庄靖。

朱铨鋈,稷山庄靖王庶长子,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十一月袭爵。成化七年(公元1471年)九月,西城兵马副指挥程受之女被封为稷山王妃。这里再提一句,根据《武宗实录》对朱铨鋈去世的记载,其伦序应为庄靖王第三子。

  • 沁水王

朱佶熅,沈简王第六子,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封沁水王,正统四年(公元1439年)去世,谥曰悼怀。

朱幼塐,沁水悼怀王嫡长子,正统十二年(公元1447年)袭爵,成化七年(公元1471年)九月去世,终年四十岁,谥曰安惠。

朱诠鐕,沁水安惠王长子,成化十二年(公元1476年)九月袭爵。在袭爵之前,朝廷给了特恩,没有停掉安惠王的岁禄。

庚申,沁水安惠王长子铨鐕奏:“王薨之后禄米停支,请仍给赐。”许之。—《明宪宗实录卷一百二》

沁水王妃张氏不幸病故后,朱诠鐕又选了李氏为继妃。这位嗣封沁水王很能体谅朝廷,特意奏请无需遣官册封,将银册和冠服直接赐给我就行了。

  • 沁源王

朱佶㷆,沈简王第八子,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封沁源王,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年)去世,谥曰恭定。

朱幼埼,沁源恭定王长子,景泰四年(公元1453年)袭爵。恭定王去世之时恰逢“土木堡之变”,新天子为了拉拢宗室,同意了时任沈王朱佶焞的请求,让朱幼埼依然享受其父二千石的岁禄。

按照《皇明祖训》的规定,明代首封郡王岁禄二千石,像朱幼埼这样的嗣封郡王,岁禄要减半。然而由于景泰、天顺年间风云诡谲,谁都没顾得上这件事,直到成化年间户部才发现了这个漏洞。简单一算,朱幼埼要倒赔近二万石。由于数额巨大,真的要赔,估计会把沁源王逼上绝路,所以宪宗最终一咬牙,将这笔费用全部免除。

先是王父恭定王岁支禄米二千石,及薨,沈王为言长子幼埼艰难,请如故赐给,许之。既而幼埼袭爵,系再封郡王,合请减半支给。本府失行,全支如旧。户部计其数几二万石,请扣除还官,上特免之。—《明宪宗实录卷九十九》

除了朱幼埼本人,朝廷对其弟镇国将军朱幼塙所遗留的子女也颇为优待,每年特赐养赡米五十石。

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正月,沁源王朱幼埼去世,终年四十五岁,谥曰端宪。

端宪王薨逝后,其长子朱诠锺在尚未袭爵之时,便屡屡请求朝廷继续给赐禄米。按照规矩:“若王薨而长子未封,许给禄米如旧者,盖特恩也”,但宪宗对沁源王一家是真的好,上次免了倒赔,这回又同意赐禄。

此后朱诠锺却不知感恩,不但“强买民地,诱取民财”,甚至纵容下人殴打平民致死。然而如此重罪,宪宗也只是赐敕书警告而已,并未深究。

刑部以其罪状上闻,请戒饬诏。从之,命写敕切责。其所强取财物,追给其主。—《明宪宗实录卷一百五十七》

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九月,朱诠锺袭封沁源王,夫人高氏进封为沁源王妃。

结语:明代的沈藩宗室,算得上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典范。比如本文中的陵川康肃王朱佶煃,他的年龄仅比大哥沈康王朱佶焞小了不到一个月,但是二人之间却从未发生过其他宗藩常见的夺嫡之争。土木堡之变后,各地藩王都吓得风声鹤唳,沈康王当时就计划带着世子和陵川王“诣京朝贺”,实则就是逃难。

在沈简王这一脉的后代之中,只有第三代沁源王朱诠锺的表现遭人诟病,其余诸王都没有什么劣迹。那么那么沈康王一脉的子孙又有哪些故事呢?我们放到下篇之中再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