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关于对违规定点零售药店处理的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以及《德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要求,我中心对德城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开展了稽核检查,经查,德州颐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颐寿药店总店存在违规行为,违反了《德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现按协议规定要求德州颐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颐寿药店总店限期整改1个月(2025年6月6日—2025年7月5日)。整改期间,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暂停医保刷卡业务。整改期满后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

现将相关机构信息公布如下:

德州市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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