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讯(记者张宇)近日,大兴区一居民小区内,一辆停在垃圾分类处的货车突然起火。火被扑灭后,火灾调查人员查看了事发周围监控视频,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引火“元凶”竟然是——三桶水。
“不好,起火了,快来灭火!”当日13时许,在大兴区首创悦都汇小区的垃圾分类处,一辆货车突然起火,随着一声大喊,正在社区巡逻的微型消防站人员奔向着火地点,使用灭火器先行处置。
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在出警途中,消防员与首创悦都汇社区微型消防站取得联系,得知火势已第一时间被成功扑灭。到达现场后,为防止发生复燃,消防员对现场进一步进行了清理。
事后,火灾调查人员查看起火周边监控视频时发现,引发此次火灾的“元凶”竟然是货车顶部放置的桶装水。
在视频中,火灾调查人员看到,事发前货车车顶放了三桶桶装水,当天中午阳光强烈,桶装水下方垫着的纸箱先是冒出缕缕青烟,随后烟越来越大,周边的可燃物也发生燃烧。
消防部门最终认定,此次火灾为阳光经过桶装水后,折射形成聚焦效应,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最近,京城迎来高温天气。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科刘丙涛提醒,此类火灾起火原因与放大镜引火原理相同。“像矿泉水瓶、水晶球和眼镜等物体在太阳光的照射下,会产生凸透镜聚光效应,时间一长,光线聚焦点周围就会形成高温高热环境,若此时周边有易燃可燃物,就可能引发火灾。”刘丙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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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实验揭示潜在危险
仅两分钟 车内打火机就炸了
高温暴晒下,汽车密闭空间内放置的一些“瓶瓶罐罐”可能会爆炸、起火,成为“阳光纵火犯”。近日,消防员进行了一场模拟实验,揭示打火机、放大镜、充电宝等物品在高温车内的可怕“变身”。
实验在北京市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14时许,停在空旷水泥地上的实验车辆经暴晒后,车内温度不断攀升。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员使用热成像仪测温发现,车内温度超过70℃,最高达到81℃。
第一组实验物品是打火机和香水。消防员将物品放在车内的中控仪表工作台上。关闭车窗后,仅过去两分钟,3个打火机就接连发生爆炸。20分钟后,香水瓶的喷嘴突然弹出,香水喷了消防员一身。
消防员张震说,打火机内一般为液态丁烷,温度达到50℃时就极易发生膨胀甚至爆炸。香水多含有酒精类易燃液体,实验中香水瓶喷嘴突然弹出是因为酒精挥发后,瓶内压力过大所致。
第二组实验物品是放大镜,模拟矿泉水、水晶球和眼镜这类物品的聚焦作用。放大镜被放置在中控仪表工作台上,40分钟后,聚焦点处的纸巾被引燃。将纸巾移除后,聚焦点又将工作台内饰烧焦,并有浓烟及刺鼻气体产生。
“矿泉水瓶、水晶球等通常是圆柱或圆形,符合凸透镜特征,当阳光穿过这些物品时会发生折射,引发聚焦效应。”张震说。
第三组实验物品是手机充电宝。经过50分钟炙烤,车内的手机充电宝温度高达137℃,出现鼓包迹象。张震说,手机充电宝的工作温度范围在0℃至40℃,这类物品长时间放在高温密闭车内,不仅会鼓包,还会爆炸起火。一些劣质充电宝使用不合格锂电池,稳定性更差。
第四组实验物品是降温喷雾。消防员将降温喷雾喷洒在车内后关闭车窗,随后点燃一块酒精棉,摇下车窗,用一根木棍将酒精棉放入车内,瞬间,车内发生爆燃,传来一声巨响,车辆前挡风玻璃被掀翻,玻璃碎片被顶飞4米多远。
张震介绍,降温、防晒等喷雾类产品往往含有丁烷、异丁烷、乙醇等易燃物,这些成分遇到明火会燃烧,在密闭空间内则会发生爆燃。市民在室内、车内使用完这类产品,应立刻开窗通风。
消防员提示驾驶员,夏季应尽量减少车辆暴晒时间,像打火机、罐装喷雾及手机充电宝等物品,下车后一定要随手带离,切勿遗留在车内。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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