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天津河北区政府网站

日前,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布一起旅游行业专项整治典型案例。5月4日,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意式风情区景区的马可波罗广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带团导游王某未能提供有效导游证,被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

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而从事导游、领队活动案

关键词:黑导游

(一)基本案情

2025年5月4日,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意式风情区景区的马可波罗广场进行检查,对带团导游王某出示执法证件后,要求当事人提供有效导游证证件,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本人导游证件。当事人未能提供有效导游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当场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开展调查有关工作。

(二)处置情况

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

(三)典型意义

打击无证导游,利于保障和维护来河北区旅游的游客权益,有利于维护河北区旅游形象,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河北区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四)温馨提示:

参团游避坑应注意:

1.选择正规渠道,避开“黑旅行社”“黑导游”。报名前应查看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拒绝“免费”“低价”诱惑。“免费XX游”“0元XX游”等宣传多为陷阱,背后往往通过强制购物、自费项目或降低食宿标准牟利。

3.购物防坑,不盲从、不冲动。对常见诱导话术如“政府扶持项目”“工厂直销价”等切记保持理性,勿轻信“限量”“特供”宣传。购物时索要发票或收据,注明商品详细信息(如玉石需附带鉴定证书)。

4.行程中突发状况应对技巧。若导游临时增加购物点、缩短景点时间或替换廉价景点,可要求按原合同执行。若遭拒,留存证据并投诉。

5.维权必备:留证据+快速投诉。关键证据清单包括旅游合同、缴费凭证、行程单;强制购物录音/录像、购物小票、商品照片;导游擅自改行程的聊天记录或现场记录等。现场维权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事后维权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交材料,或向当地文旅局、消协投诉。